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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普惠金融是全球大趋势 应该输出中国经验

2016年09月03日 09:15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朱丹丹

  作为金融创新的热点,数字普惠金融首次被列为G20峰会重要议题之一。

  G20为何会将数字普惠金融纳入议题?如何理解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如何对数字普惠金融展开有效监管?又该如何在创新与风险中寻找平衡?针对这些问题,《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了网信集团CEO盛佳。

  网信集团是数字普惠金融的践行者,而盛佳是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G20数字普惠金融专家组专家,同时也是本次B20(2016年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中小企业发展”议题组成员。

  数字普惠金融缘何成议题

  NBD:今年以来,数字普惠金融俨然成为新的“热词”。G20将数字普惠金融纳入议题,其背景是什么?

  盛佳:普惠金融不是个新名词,具体来说,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控的风险程度和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重点服务对象包括:小微企业、偏远地区居民、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这次在普惠金融前面加了“数字”,很符合时代特点,因为普惠金融的发展必须借助数字化的手段来提升。更进一步说,数字就像是普惠金融的动力和翅膀,能够推动普惠金融飞速发展。

  最早提出普惠金融概念的,是在孟加拉创办“格莱珉银行”的尤努斯教授。现在由于数字经济的普及,数字普惠金融是一个全球化的趋势。

  NBD:在7月24日发表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公报中,通过了由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GPFI)制定的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您怎么理解这个高级原则?

  盛佳:高级原则的制定恰恰与我国金融改革步伐及金融行业发展所倡导的普惠原则相一致。这一高级原则得到了许多非G20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积极响应,希望能够填补这一重点领域国际标准的空白。

  具体来说,共包含八项主要原则,提倡用数字技术来推广普惠金融,我个人认为每条原则都很关键。比如,创新与风险要有个平衡这一原则,在做普惠金融的时候,如何去平衡技术创新和风险是每个环节都要考虑的问题;监管框架方面,监管往往滞后于创新与实践,怎么提供一个既鼓励发展又能够适度监管的环境。此外,对于提供普惠金融业务的从业者来说,要负起责任,因为它要保护用户数据的安全、账户的安全等。

  监管政策需循序渐进

  NBD:数字普惠金融是一个全球化的趋势,您认为还有哪些难题需要解决?

  盛佳:首先,我们的基础架构还不够,比如通信设备、技术架构的普及,网络及新的支付手段的普及,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其次,用户对数字普惠金融还很不熟悉。任何一个金融服务,都可能需要很长的周期,让用户能够充分地了解认识其中的风险、可能存在的欺诈、产品的性质等。再次,监管的政策也需要完善和成熟的过程。最后,数字科技水平的日益进步,对从业者也是个挑战,要求从业者时刻跟随创新的步伐并防范风险。

  数字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要经历上述诸多困难,这中间自然也会积累丰富的经验。中国应该输出这些经验,将基础架构、金融机构职能、政府监管政策、投资者教育等方面的变革历程,总结成经验和教训在国际间共享。

  NBD:您认为如何对数字普惠金融进行有效的监管?又如何在创新与风险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盛佳:回顾金融监管的历程可以发现,由于监管成本和技术等因素,监管往往会滞后于金融创新的发展速度。因此,监管措施应当在保护创新和防范风险之间寻求有效平衡。目前,针对数字普惠金融最急需的是制定可实现的、适度的、可测的、合规成本低的法律和监管框架,能反映出市场、供应商和消费者的相关风险,为所有市场参与者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作为从业者,希望监管层多跟我们沟通,尽可能地到一线了解实际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监管政策也需要循序渐进逐渐成熟完善。

  此外,还要寻求创新、监管和消费者保护之间的平衡点。以用户的利益为导向,既提升用户的体验和效率,同时又保护数据和账户的安全。总的来说,要平衡创新和风险,最后再回到用户本身,做到效率更高、风险更低。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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