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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扩围 “大考”之后挑战仍存

2016年07月25日 07:51    来源: 金融投资报    

  ■本报记者 吉雪娇

  一方面,是日益严重的老龄化现实,另一方面,却是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一曾被称为破解养老难题的大招门可罗雀。站在十字路口,保险版“以房养老”该何去何从?近日,保监会给出了答案。

  根据保监会通知,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在原有将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省的地级市。

  成都纳入“以房养老”试点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每个国人对于晚年生活的积极向往,然而,随着老龄化的来势汹汹,如何有质量的“养老”,也成为愈来愈被关注的话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预计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2.48亿,老龄化水平达17%。到2050年,中国将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届时我国人口每三个人中有一个老人。

  在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老年服务与管理研究所所长、成都老龄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隋国辉看来,在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之前,约在2020年左右,就将先迎来“养老难”小高峰。

  在此情况下,作为养老年难题的解决方案之一——保险版“以房养老”应运而生。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 “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两年。2015年3月,经过保监会批准,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由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推出。

  而在两年试点期满后,近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这也意味着,未来两年中,包括成都在内的49个城市的老人将能够参与到这一政策中。

  探索发展的有效路径

  事实上,在四川,“以房养老”的探索早已展开。其中的初级形式无疑就是社区版的“以房养老”。早在2012年10月,时年79岁的成都市民钟大爷就与当地社区管理机构签订协议,由社区出钱出力帮钟大爷养老送终,大爷百年之后,把自己的房子赠送给社区。因此钟大爷也被称为“以房养老第一人”。

  那么,保险版“以房养老”的到来能否带来新的机遇?对此,业内人士有所担忧。基于以房养老产品设计复杂、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属于微利经营,自以房养老试点以来,仅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该业务。而据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披露数据,截至6月30日,仅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

  有养老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然是社会主流,绝大多数老人希望把房子留给孩子。因此一般情况下老人会更愿意通过出租自有房屋以支付养老费用,很少会选择卖房子。只有没有继承人的老人才更可能考虑保险版“以房养老”。从目前试点参保老人情况看,也确实体现了这一趋势。据悉,在参保老人中,有4成为无子女老人。而中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空巢”家庭和单身高龄老人也被认为更加适合办理这项业务。“作为一项广受关注的创新型小众业务,反向抵押保险也遇到了传统养老观念、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 保监会方面坦言,由于该项业务流程复杂,存续期长,涉及房地产、金融、财税等多个领域,除传统保险业务需要应对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增加了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房产处置风险、法律风险等,特别是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政策基础仍较为薄弱,业务流程管理和风险管控难度较大。

  而这也是此次保监会决定延长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重要原因。“有必要在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通过延长试点期间、扩大试点范围的方式,探索反向抵押保险在不同地域、不同层级市场发展的有效路径。”保监会指出。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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