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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硬骨头也要啃

2016年07月25日 07:48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吴婧

柏可林 摄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提出鼓励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反向抵押保险”)试点。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保险业参与“以房养老”提出具体期待。

  随后的3年时间中,中国保监会推出了开展反向抵押保险试点的政策,即使市场反响寥寥,保监会仍决意延长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

  不过,保监会的态度亦十分明确,“以房养老”是一种突破传统养老理念的创新型养老方式,是一个“小众”业务。

  “四地两年六十户”,事实表明,“反向抵押保险”这个小众业务的数量和规模相比传统保险产品的体量,的确如沧海一粟。究其根源,此款小众业务正在面对并需要解决的难题,是复杂且不确定性较高的。

  试点险企势单力薄

  一位中型保险公司的部门总经理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在保监会推动以房养老初期,征求各家保险公司的参与意愿时,“我们结合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等相近文化理念的市场研究,最后就没有报名”。

  目前,市场上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在售。2015年3月,保监会批复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以下简称“幸福房来宝”)保险条款及费率。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正式面世。

  一位大型寿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中国人寿针对“反向抵押保险产品”的研究也一直在持续,“不过目前看来,观望情绪较为明显”。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告诉记者,保监会积极推动以房养老是正确的,因为以房养老是整个养老制度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目前来看,养老需要建立多元化体系,而养老资金的来源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之外,以房养老也是不错的选择。

  按照保监会给出的解释,反向抵押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据记者了解,保险业唯一的“以房养老”产品——“幸福房来宝”是非参与型以房养老产品,即幸福人寿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未来房价上涨部分不参与分享,全部归属老年人或其继承人,但幸福人寿要承担房屋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

  不过,国内“以房养老”的积极推动者、幸福人寿监事会前主席孟晓苏仍然相信,“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的资产规模仅是整个保险业总资产规模的千分之七,现在不到1%的资产量在做这个事,如果再多一些公司做就不一样了。相信后续会有更多的保险公司介入。”

  市场认可度太低

  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在公共财政无力兜底所有养老问题的情形下,“以房养老”可以为部分老人提供一种新的养老方式,无疑是现有养老模式的一个补充。

  然而,记者从幸福人寿方面得到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仅有60户78人投保。从家庭构成来看,无子女家庭老人占到40%,主要是孤寡、失独老人。从年龄来看,平均年龄为73岁,年龄最大的85岁,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占到一成。

  “但留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的观念自古有之,多数父母长辈都想把房子留给孩子,而“养儿防老”的思想也会让儿女家人难以轻易接受把房子抵押出去。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告诉记者,目前投保的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点,真正参与“以房养老”的,大多是无子女的独居、空巢老人。这个业务的缓慢发展和我们国家的文化、房地产政策有直接关系。

  作为一项广受关注的创新型小众业务,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也对记者坦言,“反向抵押保险遇到了传统养老观念、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

  针对市场反应不踊跃的情况,庹国柱认为,这是个时机问题。“鉴于目前大众对反向抵押的了解不足,况且这也不是三分钟就能说明白的事情”。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反向抵押保险”的复杂性影响了市场的接受度。

  郝演苏认为,房屋产权使用期限等问题是制约国内“以房养老”发展的重要原因。很多北美地区的“以房养老”业务只针对独栋建筑,因为保险公司更看重永久产权的土地的价值。目前,我国承租公房、小产权房等不具备国家承认所有权或校产房、军产房等无法获得房屋登记的其他住房不能用以抵押。

  受传统养老观念影响,公众对其了解、接受和参与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前述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认为,“以房养老”在一段时间内不会成为主流养老方式,但从长期来看,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仍有发展空间。

  不过,郝演苏也坦言,以房养老是部分民众的选择,这是无可厚非的。

  试点扩容为哪般

  实际上,“业务流程复杂,存续期长,涉及房地产、金融、财税等多个领域,除传统保险业务需要应对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增加了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房产处置风险、法律风险等,特别是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政策基础仍较为薄弱,业务流程管理和风险管控难度较大。”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也承认反向抵押保险的市场推动难度,并坦言,“在政策、市场、观念障碍等诸多外部环境限制下,试点能在较短时间内顺利落地,实属不易。”

  前述中型保险公司的部门总经理向记者坦言,对于这类试水型的业务,保险公司的态度还是比较慎重,而“以房养老”涉及到房产价值评估等环节,在客户房屋的基准价上如何评估,保险公司和客户比较难达成共识,目前保监会也是在“小步慢走”。

  2016年7月15日,保监会印发《保监会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将反向抵押保险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

  市场投保人数寥寥,缘何保监会仍坚持扩大试点?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给出的答案是,“对于该类创新型小众业务,不能沿用传统标准,简单地以数量论成败。只要它满足了一部分老人的需求、为拥有并能自主支配房产的特定老年群体增加养老选择,哪怕只有一单业务,也是成功。”

  前述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也认为,反向抵押保险使房产这一老年人主要的存量资产在不转移使用权的前提下能够转化为养老资金,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长期终身领取养老金的三大核心需求。

  但是,郝演苏对试点政策持不同观点,“试点的目的无疑是希望能够大力推广,并在更高层面造成影响,而以房养老的业务试点与否并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应该由市场来推动,如果市场有这项业务的需求,那么保险公司也会推出这款产品”。

   

  延伸阅读

  30%美国人选择凯撒模式

  凯撒是一位在边远地区的企业家,为了解决工人及家属的医疗保健问题,他与一名叫卡费德的医生合作,设置医院,聘请医生,为企业工人及家属提供医疗服务。最初每月由企业为每位工人预付1.5美元给医院作为工伤保险费,同时每月从每位工人工资中扣除5美分预付给医院,用于工伤以外的其它医疗费用。费用由医院自负盈亏(也就是让医院自己“点菜”自己“买单”)。

  后来该医院不断发展,现已成为美国规模最大的连锁非营利性医疗组织——凯撒医疗集团。

  目前,有近30%的美国人选择了集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于一体的凯撒医疗集团作为参保单位,该集团采取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统一的管理模式,“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管理和降低医疗成本方面显示出优势。

  在凯撒模式下,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成为一个利益统一体,提供服务后的结余资金可以在集团内部进行再分配,改变了在按项目付费方式下,医疗机构缺乏节约资金动力的问题。这样的整合式医疗可以为会员们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健康服务,从疾病预防、疾病诊疗到病后康复,都会得到医务人员的悉心照料。

  英国主打社区养老服务

  英国主要实行社区照顾的养老模式,依托社区、官办民助或民办官助。但是无论采取哪一种形式,政府都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同时,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也发挥着骨干作用,它们接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资助,承担社区照顾任务,并组织广大志愿者无偿低偿地开展社区照顾活动。大量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老人服务机构也广泛存在于英国,以弥补社区照顾模式的不足。

  日本人偏爱居家养老

  日本老年人的生活以国民年金、医疗保险、介护保险“三道关”作全面保障。

  其中,介护保险是不可或缺的部分,翻译成中文就是“看护、护理”的意思,正是我国酝酿中的长期护理保险。在日本,“介护保险”是专门为需要他人照顾的老年人提供的保障。例如,购买“介护保险”后,接受专业护理人员上门服务或者住进养老院,只需承担10%的费用。

  “介护保险”和“医疗保险”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保障的不是医治,而是年老之后的照顾。

  加拿大机构养老走俏

  加拿大养老服务体系比较完善,特别是机构养老十分发达,基本保证了不同情况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供给。

  养老服务机构按老人护理需求可分为老年公寓(生活完全自理)、辅助公寓(每天需要一小时医护)、老人屋(需要日间照料)和护理安老院(完全失去生活能力)等;公立养老机构和教会机构主要针对丧失生活能力或低收入老人,提供护理和临终服务,收费较低或不收费;非营利养老机构主要针对中等收入老人,一般收费不高;营利性养老院一般比较高档,主要针对中高收入群体。

  除养老机构外,还有大量社会组织,在社区内提供包括居家养老的各类服务。对于各类不同的养老机构,加拿大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并进行严格的监管。此外,加拿大政府对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雇主和个人都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本报记者 张颖 实习生 米丹 整理报道)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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