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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巨灾指数保险首单落地

2016年07月18日 07:32    来源: 广州日报    

  广东省巨灾指数保险正式落地实施。7月15日,湛江市政府正式签署巨灾指数保险合同,率先在全省实施巨灾指数保险。该项目由人保财险湛江分公司首席承保。业内表示,首单巨灾指数保险的落地,对推动和完善广东巨灾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广东省政府和湛江市政府运用现代商业保险机制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先进意识。据悉,广东其他试点市巨灾指数保险的实施进程也将加快。

  广州日报记者周慧

  巨灾保险一般是指政府运用保险机制,通过制度性安排,将因发生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形式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巨灾保险制度是利用保险机制预防和分散巨灾风险,并提供灾后损失补偿的制度安排。

  10个地市为我省试点

  不同于其他省份的试行的巨灾保险,广东省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建设具有广东特色巨灾保险制度的精神,创造性地将指数保险模式纳入巨灾保险制度设计,实现赔付与灾害级别挂钩,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根据《广东省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十件民生实事”的要求,韶关、湛江、梅州、清远、河源、汕头、汕尾、阳江、茂名、云浮10个地市作为我省巨灾保险的试点。

  首单落地湛江

  7月15日,湛江市政府正式签署巨灾指数保险合同,率先在全省实施巨灾指数保险。该项目由人保财险湛江分公司首席承保。在保险期间,一旦发生的台风灾害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灾阈值(触发值),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给予赔付。同时,保险公司还将发挥机构网点优势协助政府抢险救灾,帮助政府分忧解难。

  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人士表示,湛江近年来频繁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侵袭,几乎每年都受台风影响,损失巨大。巨灾保险与其他补偿方式相比,具有社会化程度高、经济效率高、补偿程度高等优势。而指数保险的赔偿不是基于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而是基于预先设定的外在参数是否达到触发水平,一旦触发保险公司将积极理赔,有效提高了理赔工作效率。

  据悉,每个试点市的巨灾指数方案都将因地制宜设计。在工作机制上,广东省政府层面成立了省级巨灾保险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包括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省三防办)、广东保监局,以及省金融办、省气象局、省地震局,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在出资方式上,由省市两级财政配套出资,量身定制个性化的产品。

  因地制宜 有望全省铺开

  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积极参与广东省巨灾保险试点工作,今年3月中标巨灾保险承保资格。中标之后,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积极调动公司各种资源,全力以赴参与到10个试点市巨灾保险筹备工作中。目前其他试点市的巨灾保险工作正紧锣密鼓的推进之中。

  业内表示,首单巨灾指数保险的落地,对推动和完善广东巨灾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广东省政府和湛江市政府运用现代商业保险机制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先进意识。

  巨灾指数保险将提高当地整体抗风险能力,防止“因灾致贫”。在现行财政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巨灾保险具有放大财政支出的效应,是科学化、制度化应急救灾财政资金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能够充分发挥保险公司机构网点服务和风险管理专业优势,有利于提高救灾效率,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据悉,巨灾指数保险在10个试点市逐渐落地后,将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巨灾保险相关制度和运作流程,并最终力争在全省全面铺开。

  名词解析

  所谓指数保险,是指保险的赔偿不是基于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而是基于预先设定的外在参数是否达到触发水平,降雨量和气温等气象指数通常被作为触发参数。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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