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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影视提供3000万元现金担保

2016年06月22日 07: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唐德影视 6月21日晚间公告称,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供3000万元的现金担保,后续拟根据要求再次提供金额为1亿元的 保险 公司责任担保函。

  该公司于6月7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诉前行为保全申请书》,请求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世纪丽亮(北京)国际 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或播出时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的节目名称及相关商标标识。

  诉前保全

  据唐德影视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发出诉前保全裁定,禁止灿星文化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的名称制作歌唱选秀节目。

  唐德影视相关人士介绍,在今年1月失去授权后,灿星文化依然以《中国好声音》为名制作“原创”节目,并长时间在海选、宣传等环节中使用《中国好声音》等名称。

  唐德影视认为,“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一旦录制完成并播出,将会产生较大范围的传播和扩散,诸多环节都有可能构成对公司经授权所获权利的侵犯,显著增加公司的维权成本和维权难度,甚至难以在授权期限内正常行使权利。

  对于诉前保全,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与其在公司相关权益被侵犯后追诉补偿,不如提前保障公司的相关权益不被侵犯。对于维权案件,法院审理的时间跨度比较长,保全的做法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明年播出

  对于诉前保全裁定,灿星相关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将提出行政复议,并称灿星目前录制的“2016中国好声音”属于原创综艺节目。根据广电总局出台的《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对引进境外版权模式的数量进行限制。对此,唐德影视人士表示,该节目模式并不是首次引进中国,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节目开发造成太大影响。

  据了解,唐德影视于今年初与版权方荷兰Talpa公司签署协议,Talpa将《TheVoiceOf…》节目模式在大中华区的独家管理、许可和应用的权利授予唐德影视。唐德影视人士表示,由《TheVoiceOf…》节目模式衍生而来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等权益都属于Talpa公司。新一期中国好声音将在明年亮相。根据公告,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就“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节目名称及商标标识纠纷起诉被申请人以及确定相应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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