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1日讯 江苏泰州银监分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招商银行泰州分行经营过程中存在贷前调查不到位、贷时审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尽职等三项违法违规行为。对此,泰州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招行泰州分行罚款人民币四十万元。
以下为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 马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