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发布晚间公告,公司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称,预计公司投行业务在立案调查期间将受影响,当期收入可能减少。目前,公司正与监管机构协商拟订投资者先行赔付方案。此外,受调查影响,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的推荐。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6 年6月17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立案调查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0770〕号),收函后,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将相关回复公告如下:
一、请核实并披露立案调查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暂停保荐及财务顾问业务、相关赔偿责任对公司经营和业绩的影响等,并就上述事项进行风险提示。
回复:
“ 欣泰电气 ”因虚假陈述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该事件给公司带来如下影响:
1.对保荐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的影响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立案调查期间的,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暂不受理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文件。
2.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预计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在立案调查期间将受到影响,投资银行业务当期收入可能减少;公司正积极与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协商拟订投资者先行赔付方案,目前方案尚在研究中。以上两个因素将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二、请密切关注证监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目前正全面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