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监会运城银监分局罚款二十万元整。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运城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运城农村商业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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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银监罚〔20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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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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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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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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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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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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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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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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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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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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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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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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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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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二十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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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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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银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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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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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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