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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18家涉嫌年报 信披违规公司启动处分程序

2016年06月04日 07:02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朱宝琛

  目前,沪市公司2015年年报的信息披露事后监管问询工作已基本结束。《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截至2016年4月30日,沪市公司均按期披露了2015年年报。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确定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监管职责分工,上交所积极履行年报信息披露事后监管问询职责。

  “目前,已基本完成监管问询工作,期间共计发出130份年报事后监管问询函,从行业发展、公司经营、财务会计、合规运作等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监管问询,督促上市公司充分、到位地披露年报财务和非财务信息,问询的问题达3500余个。”上交所负责人介绍。

  今年是沪市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第一年。负责人介绍,今年上交所的年报信息披露监管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在继续强化原有的财务和合规事项监管问询的同时,将分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落实情况列为重点监管问询范围,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努力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新特点:一是审核内容上,着重强化“五维一体”的行业经营信息的监管问询;二是审核方式上,强化“刨根问底”式的监管问询。

  沪市共有近600家公司的2015年年报适用证监会及上交所颁布的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其营业收入占沪市总额超过80%。负责人介绍,上交所事后监管发现,大部分公司按要求披露了主要行业经营性信息,年报披露的信息含量和价值得到较大提升。具体看,一是行业关键指标的披露更加细化;二是行业宏观影响的披露改进明显;三是客户市场发展的披露有较大提升;四是盈利战略规划的披露不断深入。

  谈及沪市公司落实分行业信息披露还有哪些不足和问题,负责人介绍,年报监管问询发现,部分公司未按行业指引要求披露,也未按“不披露即解释”的原则说明不披露的原因。对此,上交所要求相关公司及时予以补充更正,主要涉及以下问题:一是经营风险披露不充分;二是经营价值披露不完整;三是重大事项进展披露不足;四是热点题材披露缺乏可靠性。

  此外,负责人介绍,年报期间,上交所采取“边问询边监管”的工作方法,动态跟踪掌握年报披露进展,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重从督促及时披露、抑制投机炒作、加强监管协作、惩处违规行为等四方面强化监管:一是督促及时披露,二是抑制投机炒作,三是加强监管协作,四是惩处违规行为。

  据统计,截止目前,共采取口头警示、监管关注、督促规范运作等监管措施7次,启动纪律处分调查62起。其中,对18家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和相关当事人启动了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相关处理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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