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网友“@猫狗catdog”在其微博发文称,微众银行代理销售行为疑涉嫌违规,列举了其多项涉嫌违规行为。并称已向深圳银监局实名举报微众银行。
该网友公布的举报信显示:根据银监会在5月13日发布的新规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微众银行代理销售行为疑涉嫌违规;微众银行“众享华通”产品的募集说明书中,产品发行人并未披露该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产品发行规模、发行对象数量等信息;并且鑫科瑞华公司并无任何可以合法公开募集资金的金融牌照,已涉嫌非法集资。
其举报信原文如下:
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曾发文质疑,微众银行产“众享华通”品的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系同一股东下的母子公司,这意味着该产品或涉嫌自融。另一方面,该产品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对口监管从属、信息披露适用法规等方面均存在监管空白。
随后,微众银行负责人回应称,“众享华通”不是微众银行的产品,微众银行仅起到导流作用。该负责人还表示,微众银行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作为开放平台与各方广泛合作,在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业务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