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元告别A股 退市制度仍待完善
信披违法强制退市首单落地——
博元告别A股 退市制度仍待完善
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后,*ST博元5月13日被上交所正式摘牌,这利于助力净化资本市场环境。不过,自2001年开启退市制度以来,A股共有89家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不足0.3%。
退市体现从严监管
*ST博元作为传统“老八股”,曾在业内非常具有代表性。今年3月21日,因该公司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退市标准,上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3月29日,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5月11日,退市整理期结束。5月13日,公司股票被上交所正式摘牌。此后,公司股票将在45个交易日内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目前,该公司正在聘请代办机构为其代办相关工作。
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净化器”。将市场反响强烈、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纳入退市情形,是证监会2014年退市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受到了市场各方的关注和认同。
2014年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提出对退市制度进行改革。改革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增加“主动退市”情形,二是确立了“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作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的首单,博元投资退市是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具体落实和体现,为后续完善及推广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提供了可供借鉴的个案。博元投资退市实践表明,退市制度是保障市场优胜劣汰的重要机制,是抑制投机炒作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从源头上、根本上保护投资者权益,优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保障股票市场健康发展。上交所也表示,将及时总结和评估博元投资退市实践经验,进一步推动退市制度的完善优化。
制度漏洞仍待完善
不过,上市公司往往“停而不退”,退市依旧问题重重。2001年水仙电器、广东金曼两家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交易,成为首批依法退市公司。自2001年退市制度建立15年来,沪深交易所累计已有89家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不足0.3%,主动退市更是少之又少,远不能保障A股进出平衡。而纽约证券交易所年均退市率为6%,约1/2是主动退市;纳斯达克年均退市率为8%,主动退市率占近2/3。
“相关制度政策不完善,存在一定的‘漏洞’,给了一些‘不死鸟’可乘之机。”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教授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部分该退市的公司频频借助多种手段规避退市,财务报表连续两年出现亏损后用其他方法产生“盈利”,从而获得喘息的机会逃避退市;另一方面,境内投资者只有在监管部门对涉嫌欺诈等不良行为的上市公司进行公开处罚后,才可以提起诉讼和索赔,难以及时采取维权措施。因此,建议监管部门要确保投资者损失追偿工作有序开展,并建议股民以受到虚假陈述侵害等为由对存在问题的上市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在信达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刘景德看来,复杂的利益关联同样导致退市难题频频发生。“一家公司退市,关系到成千上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而且还存在很多极具地方特色的保护伞,一些地方性上市国企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的保护,相关部门常常竭尽全力给一些长期处于业绩亏损的公司补贴和各项优惠政策。”刘景德说。
“一方面,要对涉嫌欺诈、信息披露违法的上市公司报表进行检查,坚决让这些公司退市;另一方面,也要对那些配合上市公司造假的审计、财务、法务等各方加强监督,敦促其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国开证券资深分析师杜征征建议。(经济日报 记者 温济聪)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