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克拉玛依市为9万余人投保“个人诉讼保险”

2016年05月13日 08:06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 蔡国栋

  “我只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没想到也能得到这种实惠。”外来务工者陈某是新疆克拉玛依实施“个人诉讼保险”的受益者。他近日通过当地政府出资投保的“个人诉讼保险”,将个人维权诉讼期间所产生的费用通过保险理赔的形式全部报销。

  “个人诉讼保险”是指通过投保人购买特定诉讼险种,当与他人发生诉讼关系时,由保险公司通过理赔方式支付诉讼过程中所发生的法院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司法鉴定费等费用,从而减少和降低诉讼给被保险人带来的风险和成本。

  2015年6月,“个人诉讼保险”制度在克拉玛依市成功落地,成为国内第一个建立此项制度的城市。目前,在克拉玛依市实行的“个人诉讼保险”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由政府出资,为特定人群进行投保,当遇到法律事务问题时,可向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指派办理,年累计赔偿限额3万元;第二种是商业保险,市民通过自主购买商业险种,在发生诉讼纠纷时,由保险公司通过理赔的方式向其支付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司法鉴定费等相关费用,年累计赔偿限额5万元。

  “个人诉讼保险”由平安保险公司与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合作项目,属于专门定制业务,仅在克拉玛依市可以办理。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