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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提示赴港投保风险

2016年04月29日 07:38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 李唐宁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保险意识的增强,内地居民选择赴港购买保险产品的热度不断上涨。对此保监会近日发文提醒,香港与内地保险业务在适用法律、监管政策以及保险产品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广大消费者应知悉风险,谨慎投保。

  受益于费率和预期收益方面的优势,香港保险产品广受内地居民青睐。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内地访客新造保单保费为316亿港元,占2015年个人业务总新造保单保费的24.2%;而2010年,内地访客到香港新买的保单保费总额仅为44亿港元。5年来,这一数字激增6.2倍。

  业内人士分析,现在赴港购买保险产品的内地客户主要为年薪在30万以上的中产阶层,有较高的保险意识,通过购买香港年金保险扩大保障,并以持有离岸美元资产进行汇率风险对冲和资产保值。

  但对此保监会指出,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单,需亲赴香港投保并签署相关保险合同。如在境内投保香港保单,则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其次,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险适用香港地区法律。如果发生纠纷,投保人需按照香港地区的法律进行维权诉讼。与内地相比,香港法律诉讼费用较高,可能面临较高的时间和费用成本。此外,除法律诉讼外,投保人也可选择向香港的保险索偿投诉局投诉与理赔索偿有关的纠纷,但该局目前可裁决的赔偿上限是100万港币,大额保单的赔偿纠纷无法通过该局裁决处理。

  不仅如此,香港保单也存在汇率风险和外汇政策风险。一方面,内地居民在香港购买的保单,赔款、保险金给付以港币、美元等外币结算,消费者需自行承担外币汇兑风险。另一方面,内地居民个人到境外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是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的项目,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此外,如以期交保费方式购买长期寿险保单,也可能存在因外汇支付政策变化导致无法交纳续期保费的风险。

  此外,重要的一点是,保单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内地保险产品遵照监管要求,按照低、中、高三档演示红利水平,演示利率上限分别为3%、4.5%和6%。香港保险市场化程度较高,未对红利演示作出明确要求,大多数产品通常采用6%以上的投资收益率进行分红演示。但分红本身属于非保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能否长期保持高投资收益率。

  香港保单前期现金价值低,退保损失大也是赴港投保时特别需要关注的一点。保单中途退保时,投保人只能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

  华泰证券近日一份研报提出,尽管具备价格上的优势,但减去换汇以及赶赴香港交款的成本,年交保费5万人民币以内的保单并不适合在香港投保。与此同时,香港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内地保险有所不同,若就投保范围产生纠纷,投保人将承担高额的法律成本。另外,通过对比香港带有分红性质的重疾险和内地高性价的重疾险发现,扣除不确定的红利部分,缴纳相同保费的情况下,部分内地重疾险的保额其实高于香港重疾险。且内地保险根据不可抗辩条款,人寿保险合同期满两年后,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无效;而香港保险则不受不可抗辩条款约束。综合以上,建议尚未购买保险的工薪阶层仍然首选国内保险。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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