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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城建170亿债券兑付遭疑

2016年04月29日 07:35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 钟源

  央企的光环一直牵动着债市的神经。债券发行人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日前公告称,公司最终控股股东由原来的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院”)变更为惠农投资基金。央企头衔的消失让其发行的170亿债券成为新的焦点。

  事实上,股权变更影响中城建早在上周便已悄然开始。有投资者担心违约风险纷纷抛售其发行的债券。对此,《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中城建有关负责人士,但截至发稿时,对方仍未回复。

  股权变更致评级下调债券躁动

  4月25日,中城建发布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称公司最终控股股东由原来的中城院变更为惠农投资基金,中城院持有公司股份由100%下降至1%,其余99%的股份转为惠农投资基金持有。

  对于突然的股权变更,中城建在25日的公告中给出的解释是,为了实现“让企业走出去”的战略以及落实住建部关于社团企事业机构减并精神,经公司股东会批准,集团携同国际资本开始步入资产国际化和证券化的新阶段,现集团部分工程类资产已并入香港主板公众上市公司“中国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资产已全部由惠农投资基金持有。

  受此影响,4月26日,联合资讯评级公司将公司列入可能下调的评级观察名单,理由是相关变动可能对公司资产质量和后续经营发展产生不良影响。而中金公司对其的评分最早为4+,2012年11月下调至4,2015年3月进一步下调至4-。

  事实上,股权变更影响中城建早在上周便已悄然开始。因市场上有关于中城建的种种传闻,投资者担心违约风险纷纷抛售,导致中城建2014年通过香港子公司中城建(国际)发行的25亿元、三年期点心债暴跌,收益率飙升至逾13%。而近日该只点心债量价迅速反弹。

  “上周三起市场传闻中城建的实际控制人联络不上,账户可能已被冻结等,但没看到有报道,也没人证实消息,怕有违约风险,赶紧抛啊。”香港一位投资经理此前向记者表示。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从现存几只境内债券来看,二级市场基本稳定。

  对此,中金固定收益研究报告认为,由于公司是继铁物资之后的第二个评级高达AA+且开始暴露风险的发行人,加上其存续债券规模比铁物资的168亿更大,且公司性质变更超出多数投资者预期。如果中城建债券后续暴露违约风险,对市场会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央企还是私企引争议

  作为“中”字开头的中城建,在其官网是这样介绍自己的:是国家级专业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全国性企业,是国家住建部所属的具有甲级城市规划资质研究院的全资企业。集团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拾余亿元。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施工、装饰装修、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等方面的经营权限及建筑材料等进出口经营权。

  对于此类股权变更事件的影响,兴业证券固收团队称,“中城建属于央企,实际控制人变动引发债券偿债压力甚至兑付的担忧,在目前脆弱的市场环境中,该事件可能会加大市场的恐慌情绪。”另外,据Wind信息显示,在股权变更前公司在发行多只债券时,其发行材料在描述独家大股东——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中央国有企业”。

  对此,记者向与国资委有过接触的业内人士核实,该人士明确表示,目前国资委管辖的央企有106家,再加上金融类央企18家,中城建一直都没在其名单之内。“至于是否属于部委附属国企之类,还要看其大股东的性质。”该业内人士解释。

  中金固定收益研究报告认为,中城院是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全资子公司,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从事房地产及住宅问题研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主管”、是“由从事房地产规划建设、开发建设、经营管理、部品供应、投资融资、研究咨询等业务,并热心房地产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房地产社会组织,以及对房地产问题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人士自愿结成的学术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中城建并未在公告中披露惠农基金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方式,所控制的实际资产、获取收益的方式等信息。记者根据公司债券中城建SCP001发行文件披露,截至2012年6月底,中城院持股98.53%。2014年12月,中城院与中城建国际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和49%,由于后者为中城院的全资三级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城院。不过,让人费解的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该公司核准日期一栏为:2016年2月1日,企业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而该公司2016年4月25日公告股权变更为中城院持有公司股份由100%下降至1%,99%的股份转为惠农投资基金持有。

  上海丰程律师事务所律师房星光认为,在此情况下,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要么工商总局网站公告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要么该公司公告存在错误。假设工商总局网站正确无误因为公司法所谓一人法人股东,不可能存在两个股东的一人(法人独资)公司。

  公司面临偿债压力

  资料显示,中城建公司历史曾多次发行债券,目前存续的有10期,包括10亿元超短融、96.5亿元中票和65亿元PPN,总规模达到171.5亿元。其中最快到期的一期是“15中城建SCP005”,到期日为2016年6月15日,规模10亿元。另外15.5亿元的“11中城建MTN1”也将于年内到期。

  对于股权变更是否影响未来债券的按期兑付的问题,中城建在公告中表示,“此次控股股东变更后,不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对企业的偿债能力亦不产生不利影响。”

  不过,中金固定收益研究报告认为,发行人尤其是母公司偿债压力较大。公司合并报表现金流持续不佳、债务负担较重、关联方往来频繁,特别是母公司层面偿债压力更重,已接近资不抵债。报告称,发行文件中披露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住建部对公司的实际支持力度有限,新股东惠农基金为私募性股权投资基金,经营和偿债方面的直接支持也待观察。

  另外,公司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人事变化方面,近一年内董事会和高管多次变化。根据中城建设的网站信息,董事长兼CEO为杜美仪。而联合资信评估去年年底的评级报告和公司1月信息仍显示,该公司董事长兼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为于炼。

  海通证券姜超等分析师称,中城建实际控制人变更,部分工程类资产转移至港股上市公司,实际影响偏负面。该事件或进一步加剧避险情绪,相关存续债券临估值调整压力,抑或加剧债市整体调整。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中城建下属香港子公司中城建国际2014年发行的3年期25亿元点心债,根据发行条款规定,如果中央政府持股比例低于98.53%,则触发控制权变更回售事件,发行人应当按照101元净价加上应付利息购回债券。而中城建国际2013年末是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并且净利润亏损,偿债能力很弱,该点心债的偿还可能主要还是依赖母公司中城建(即国内债券发行人)的支持,并且中城建为本期点心债提供了维好契约、不可撤销的跨境人民币备用信贷和股权购买承诺协议等增信措施。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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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07:35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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