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6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浦发银行台州分行贷款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作质押;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被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罚款13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处罚全文如下:
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台银监罚〔2015〕9号)
(浦发银行台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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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银监罚〔20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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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台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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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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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作质押;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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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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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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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台州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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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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