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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国:分红公告

2016年04月01日 07:1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分红公告

  公 告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4 月 1 日

  1 公 告 基 本 信 息

  基 金 名 称 国 投 瑞 银 中 国 价 值 发

  现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基 金 简 称 国 投 瑞 银 中 国 价 值 发

  现 股 票 (QDII-LOF )

  基 金 主 代 码 161229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2015 年 12 月 2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名 称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司

  基 金 托 管 人 名 称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依 据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及 本

  基 金 合 同 和 招 募 说 明

  书等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2016 年 3 月 29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基

  准 日 的 相 关 指 标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单 位 : 元 ) 1.058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 单 位 : 元 ) 950,510.11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 额 ( 单 位 : 元 )

  475,255.06

  本 次 分 红 方 案 ( 单 位 : 元/10 份 基 金 份 额 ) 0.5

  有 关 年 度 分 红 次 数 的 说 明 2016 年第一次

  注: 在 符 合 有 关 基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 本 基 金 每 年 收 益 分 配 次 数 最 多 为 4 次,

  每 次 收 益 分 配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截 至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 即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计 算 截 止 日 )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50% 。

  2 与 分 红 相 关 的 其 他 信 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4 月 6 日

  除息日 2016 年 4 月 7 日 ( 场 内 ) 2016 年 4 月 5 日 ( 场 外 )

  现 金 红 利 发 放 日 2016 年 4 月 11 日(场内) 2016 年 4 月 8 日 ( 场 外 )

  分 红 对 象 权 益 登 记 日 在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基 金 的 全 体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对 于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 将 以 2016 年 4 月 5 日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计 算 基 准 确 定 再 投 资 份 额 , 本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将 于 2016 年 4 月 7 日 对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基 金 份 额 进 行 确

  认。2016 年 4 月 8 日 起 , 投 资 者 可 以 查 询 、 赎 回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份 额 。

  税 收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的 财 税 字 〖2002 〗128 号《关于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 投 资 者( 包 括 个

  人 和 机 构 投 资 者) 从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中 取 得 的 收 入 , 暂 不 征 收 个

  人 所 得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

  费 用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本 次 分 红 免 收 分 红 手 续 费 和 红 利 再 投 资 费 用 。 选 择 现 金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其 现 金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基 金 份 额 免 收 申 购

  费用。

  3 其 他 需 要 提 示 的 事 项

  (1 ) 权 益 分 派 期 间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4 月 6 日) 暂 停 本 基 金 跨 系 统 转

  托 管 业 务 。

  (2 )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2016 年 4 月 1 日 ) 上 午 本 基 金 在 深 交 所 停 牌 一 小 时 。

  (3 ) 场 外 除 息 日 申 请 申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不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场 外 除 息 日 申 请 赎

  回 的 基 金 份 额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权 益 登 记 日 场 内 买 入 的 基 金 份 额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权 益 登 记 日 场 内 卖 出 的 基 金 份 额 不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4 ) 按 照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规 定 , 红 利 再 投 资 部 分 的 份 额 持 有 期 将 自 2016 年 4 月 7

  日 开 始 重 新 计 算 。

  (5 ) 本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方 式 分 两 种 : 现 金 分 红 与 红 利 再 投 资 , 登 记 在 注 册 登 记 系

  统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下 的 基 金 份 额 的 投 资 者 可 选 择 现 金 红 利 或 将

  现 金 红 利 自 动 转 为 基 金 份 额 进 行 再 投 资 ; 若 投 资 者 不 选 择 , 本 基 金 默 认 的 收 益

  分 配 方 式 是 现 金 分 红 ; 登 记 在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系 统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深 圳 证 券 账 户

  下 的 基 金 份 额 , 只 能 选 择 现 金 分 红 的 方 式 。 本 次 分 红 方 式 将 以 权 益 登 记 日 注 册

  登 记 系 统 记 录 的 分 红 方 式 为 准 。 投 资 者 实 际 收 到 现 金 分 红 的 日 期 以 各 销 售 机 构

  支 付 时 间 为 准 。

  (6 ) 持 有 人 可 登 录 本 公 司 的 网 站 或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服 电 话 查 询 注 册 登 记 系 统 记 录

  的 分 红 方 式 。 有 意 愿 变 更 分 红 方 式 的 持 有 人 请 务 必 在 2016 年 4 月 5 日前( 含当

  日) 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

  式。

  (7 ) 咨询办法 :

  ① 登陆本公司网站 http ://www.ubssdic.com

  ②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400-880-6868。

  ③ 向 本 基 金 的 各 销 售 网 点 查 询 。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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