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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应支持国有企业参与期货套期保值

2016年03月28日 08:02    来源: 中国证券报    

  记者 叶斯琦

  商品期货的基本功能有两个,一是价格发现,二是套期保值。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表明,在生产经营中利用期货工具控制风险敞口,是很多大企业成功的关键一环。例如某大型跨国粮商就曾坦言,其经营过程中,几乎每笔业务都必须使用风险对冲工具。在国内市场,近几年来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等成熟的商品期货品种也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目前,大宗商品熊途漫漫,企业产能过剩压力较大,此时参与套期保值可以更好地降低损失,维持稳定的经营利润,甚至决定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其中,国有企业更是如此。这是因为,国有企业与一般的民营企业不同,民营企业在面临产能过剩等问题时,可以选择停产,也可以选择转型,灵活性较大。但国有企业承担着行业发展的使命和社会责任,很难随意停产、转型,因此在当前的宏观形势下,如果缺乏风险对冲,可能使国有企业疲于应对经营困局。以煤炭行业为例,2015年业绩报告显示,不少上市公司业绩均不同程度下滑,国有企业更为严重。

  虽然相比之下国有企业触“期”的需求更为迫切,但现实情况却是国企参与期货市场的程度仍较低。在业内人士看来,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有多方面。首先,国有企业考核体系仍有局限。不可否认,期货具有高杠杆性,交易中存在很高风险,因此主管单位担心企业在期货市场上过度投机,对国有企业参与期货市场一直持非常谨慎和严格的态度。在这一背景下,当前国有企业考核体系中,即便是套期保值业务,一旦造成亏损,企业负责人也会承担很大责任,甚至存在着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只许盈、不许亏”的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有企业利用期货工具的积极性。

  对此,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就曾指出,市场主体选择什么样的手段来进行风险管理,是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主管部门应该放手让市场决定处理风险管理的方式。同时也应当适度扩大对套期保值的认知,事实上,包括套利、点价交易、点期差交易等都应属于套期保值范畴。

  其次,会计核算也存在“紧箍咒”。现行的会计准则对于企业的套保认定与处理管理等,可能使得不少国有企业面对期货市场“心有余而力不足”。据了解,现有准则要求,企业从事套保的品种与其现货业务的吻合度要维持在80%-125%。对此,有国有企业反映“比较死板”。毕竟对于企业而言,由于地域有别等诸多因素,高度的匹配很难达到。比如,企业在实际经营运作当中,可能由于市场价格出现急剧的或者难以预料的变化,在某一个时点上,超出了会计核算范围。这些都限制了企业对期货工具的有效利用。

  第三,部分税收政策也对企业参与期货存在一定影响。例如,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浮动盈亏,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将交割结算价作为增值税计算基数等,都使得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面临一些问题。

  第四,人才相对缺乏。对于国有企业而言,专业的期货人才仍相对缺乏,期货经验和现货经验尚不能实现良好对接。对此,已有越来越多国有企业开始关注专业人士的引进和培养,有望弥补人才的不足。

  不论如何,对于关系着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而言,参与期货市场仍应有一整套完善的制度保障。曾经,国有企业在期货市场出现巨亏的案例仍是警钟,究其原因,风险管控机制不够完善,甚至把套保变成投机是主要问题。一般而言,一个企业对套保和投机的额度会做分配;即使是保值,也会涉及到套多少比率的问题。因此,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加强内部控制,以一套完善的风控机制来管理人性中的弱点是重要保障。

  此外,作为专业化的中介机构,期货公司也要不断提升团队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发展多种附加值更高的业务,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为国有企业参与期货市场保驾护航。展望未来,随着期货市场逐步完善和企业风险管控能力提升,衍生品不仅不会成为洪水猛兽,还将切实帮助企业化危为机,使得产业链发展更为平稳。


(责任编辑: 蔡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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