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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外热内冷 银行:不会大范围操作

2016年03月22日 11:33    来源: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 胡秋实 发自上海

  3月8日,中国最大民营造船厂熔盛重工(01101.HK 现已更名为“华荣能源”)的一纸公告,迅速引爆了银行债转股话题。

  熔盛重工公告称,拟向22家债券银行发行股票实现债转股,若债转股完成后,最大的债权人中国银行将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14%。

  针对外界的各种解读,3月16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经过两会“部长通道”时表示,目前有关银行资产“债转股”事宜仍在进一步研究中,需要经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技术准备才能推开。同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可以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降低企业的杠杆率。

  对于引发热议的债转股,多家国有大银行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目前细则尚未推出,银行并未接到通知,所以债转股一事仍旧不能触及。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投资者关系处人士均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若债转股能以某种形式成为现实,对于银行处理不良资产而言,是多了一个解决方案,但还要看具体细则是否对银行有益。由于资本消耗量较大,即便能做也无法大范围操作。

  中国银行投资者关系部则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对于熔盛重工,对于债务资产潜在危机进行重组,本应该是一个不错的案例,但外界对债转股的问题有些过分解读。相信债转股的问题或许只是案例,而不会成为通行的规则。

  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证券投资系副系主任陈晓丹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时称,中国银行持有熔盛重工股权的比例为14%,转股后的持股比例太高,不过熔盛重工是一家港股上市公司,股权有一定的流动性,如果为非上市公司,债转股后的股权没有流动性,银行很可能就成为企业永久股东,最终会危害到银行的利益甚至是存款人的利益。

  中行将成熔盛重工大股东

  早在3月8日,熔盛重工发布公告称,向22家债权银行发行141亿股,向1000家供应商债权人发行30亿股,总共抵消171亿元债务。其中,中国银行是其最大债权方,债务总额63.1亿元,熔盛重工将向中国银行发行27.5亿股股票以抵消27.5亿元债务。在此次债转股完成后,熔盛重工最大的债权人中国银行将变成其最大股东。3月11日收盘,熔盛重工股价大涨17.70%。而该项议案将于3月2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上述债转股议案。

  公开资料显示,熔盛重工是成立于2004年的中国最大的民营造船厂,曾经一度数年市场接单量位居国内第一。但在2012年后,公司业绩迅速下滑,2013年及2014年,熔盛重工分别亏损86.8亿元和77.5亿元。

  根据熔盛重工2015年年中报显示,营业收入3.79亿元,主要来自于出售船舶收入,而造船及其他合同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360万元,与可比期间人民币3.406亿元相比同比下降约96%。

  由于造船业行情欠佳,熔盛重工转型开始做能源勘探,并将上市公司名称改为“华荣能源”。2015年年中报提到,能源勘探及生产成功完成钻井42口,包括6口生产井,吉尔吉斯项目生产轻质原油30563桶。

  此前有报道称,熔盛重工在吉尔吉斯项目的石油勘探成本较低,即便石油价格跌至40美元,仍旧有盈利空间。截至今年2月,熔盛重工负债总额已经上升到226亿元。

  有分析人士表示,熔盛重工已经处于停工状态,并且核心人员大面积流失,加上行业低迷,才导致连年亏损。

  中国银行投资者关系部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目前熔盛重工债转股的具体实施阶段尚不清楚,但是对于银行而言,该公司的债务尚不能归类到不良资产,现在中国银行是以债务重组的方式化解未来潜在风险;对银行而言,这也是权衡了各方面因素后决定的,但是目前外界从宏观经济的层面对此事过度解读。

  陈晓丹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银行成为第一大股东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这不是银行擅长的事情,对企业的公司治理未必是好事。现阶段处理银行不良贷款的主要方式还是资产证券化,债转股很难全面铺开,银行是保守经营的企业,持有实体企业股权的风险很大。

  银行界多表示欢迎细则出台

  银行不良资产债转股相关问题此前业内便有讨论,但并未有细则落地。中国银行等银行机构接盘熔盛重工也令债转股一事备受关注。

  对于外界的热议,尚福林表示,“债转股”不是简单地把银行债权转成股权,银行的资金来源于百姓和企业,所以按照《商业银行法》要求,银行不能投资于非银行类企业,不能直接持有一般企业的股票。目前有关银行资产债转股事宜还在进一步研究中,需要经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技术准备才能推开。

  工商银行投资者关系处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目前债转股还是在研究阶段,后续应该会出一个细则,此前央行有提到债转股问题,但是这涉及银监会甚至是财政部,所以相信监管层有更深层次的沟通,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通知,反正现在还是不能做,只是在研究阶段。

  该人士还表示,现在债转股还只是一个宽泛的概念,要等细则出来后,看是否有益处,但从现在来看,债权转股权本身是不受鼓励的,并受到限制。就可能未来股权问题不能够长期持有,而又时间限制必须出让。当然债转股之后,不良贷款出现优化,但是对于银行的问题是会占据较大的资本量。如果企业是差到无法再差,债券转化也是让给资产盘活。

  建设银行投资者关系处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因为目前的规则,银行是不能直接做债转股的,目前遗留的债转股也是上世纪90年代遗留的情况;听说监管部门在积极研究这个问题,但具体还是需要多个部门来推动。对于建设银行而言,银行不鼓励也被限制去做债转股,银行如果实现债转股,风险权重上升,资本消耗量较大,即便能做也是无法大范围操作。

  该建设银行人士表示,银行内部也有资产保险部门来处理抵债资产、诉讼拍卖等方式;债转股当然也是有好处,多一个渠道来处理不良资产,毕竟因为不良资产上升的压力仍旧存在,最终还是要看监管部门。

  而交通银行投资者关系处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最近债转股的问题一直在提,两会也是听银监会尚福林主席提到正在研究,对于我们银行现在还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未来具体怎么办还在等消息。不良资产管理方面,目前银行还是以核销并交给四大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来做,如若债转股成为可能,不良资产管理会出现哪些新形势,还是要等具体规则出台。

  上述中国银行投资者关系部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还表示,债转股或许只会是个体案例,不会成为大规模出现的通行规则。这种情形还是比较少的。其中债务重组的内容非常复杂,丰富的结构设计来满足很多监管部门的规则。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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