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莹
走在密集生活区附近,约两三公里就可以看到一家链家地产中介,绿色的标志极为显眼。靠金融输血,链家过去一年间在全国范围实现了“大跃进”。
近期,链家上海业务遭到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和住建委的调查,链家理财也被更多人关注。目前链家金融业务已经占到整体收入的10%,而2017年预计可贡献20%的收入,链家理财CEO魏勇曾公开表示,预测未来5年金融业务将为链家提供50%的净利润。
记者梳理链家理财的资金链条以及产品模式中发现了大量的疑似违规问题:产品投资方标的与借款方标的不匹配,存在资金错配的风险、产品投资收益率与借款利息不匹配,息差不翼而飞、融资性担保机构系链家理财旗下全资子公司,且属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并不具备担保融资性项目的资质。
沉淀资金不见存管
链家理财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2月24日,平台累计投资金额达到177亿,已发放收益达到1.75亿,投资用户体量为31万,人均投资金额为16.6万元。
链家高速扩张的线下门店为基础的链家理财平台的上线时间在2014年11月29日,至今共429天。
《第一财经日报》梳理了链家金融布局,共分为三大部分四款产品。其中主要的金融业务为北京理房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理房通”)和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设的金融事业部两部分。
链家为借款人和投资用户设计的P2P产品主要承载平台被称为链家理财,该平台隶属于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而为理财产品承担担保责任的为北京中融信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融信”)。
理房通共涉及通通赚和定金宝、房款保两类产品。其中,通通赚实则为解决站岗资金而设定的货基产品,投资者真正购买的是年化收益率为2.953%的嘉实基金的货币型基金。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新宇表示,背后隐藏的风险问题更多体现在货币基金的收益走向,是真正流向了投资者的口袋还是被理房通所自用尚不得而知。
定金宝和房款宝是两款类淘宝平台的支付宝产品,在购房者与售房者不存在信任基础上,购房者先行将定金和首付款放入上述两款产品所在的第三方账户之中进行“冻结”,当交房完毕后,资金账户“解冻”,再行转入卖房客户账户中。
从链家理财的公开信息中,《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并没有查询到该第三方账户任何由银行资金存管或托管的迹象,而是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资金托管。该第三方支付公司系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即平台所宣称的首信易支付。
由于房屋均属于投资者的大额投资,因此首付款、房屋定金也并不是小数目。大量购房者将首付款或定金放入该第三方支付账户,存入以理财通名义在银行开设的备付金账户。刘新宇表示,由于房屋交易周期较长,因此投资者或将该笔款项存入账户长达一周、10天甚至更久,才转入售房者账户,这笔沉淀资金并没有任何的银行存管、托管措施,存在极大的挪用风险。
“这也是此前网贷行业叫停第三方支付备付金账户的原因所在。”刘新宇说。
但是,链家理财CMO宋小琦对于链家理财第三方资金托管方首信易支付给出了不同的说法。“首信易支付是具有国家资质认证、政府投资背景的中立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宋小琦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首信易支付用户账户资金交易全程受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当投资人在平台注册时,平台即同时为投资人在易支付开设独立的个人资金账户,投资人所有的资金往来均在该账户流转,所有账户均受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平台无法触碰。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受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说法还是第一次听说。
谁的息差
在链家理财平台上,有两款主要的理财产品:面对投资者的定期宝和面向购房资金需求者的家多宝。购房借款者有资金需求的时候通过链家理财平台发布多个融资标的,形成年化收益率为6.48%~7.8%不等的家多宝产品。那些拥有资金的投资者将资金投入60天年化收益率6.4%、半年年化收益率7.2%以及一年年化收益率7.8%等期限不同、收率不等的定期宝中。投资后,平台自动对标,将资金自动分配到不同的定期宝产品之上。
那么问题来了。
对于规范的P2P网贷投资标的,借款人和投资人的标的应该采取一一对应的方式,其中既包含资金走向的一一对应,也包含资金收益率的一一对应。
刘新宇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出借人在《定期宝服务协议》中的利率是6.4%,而借款人在《借款及担保协议》中的利率却是6.48%。投资人的钱是去认购家多宝产品的,利率理应一致,但是现在存有差额。“虽然息差只有0.08个百分点,但是一旦基数大了,仍然是一笔可观的数据。”刘新宇称,差额部分去了哪里不得而知,实际利率究竟以哪方为准也是一个谜。
家多宝背后的借款人借款期限是固定的,但是投资方所对应的定期宝产品却按照时间分为60天、半年期、一年期三类。资金两端一一匹配在链家理财平台上并没有出现。一位网贷行业高管表示,这样的产品设置很难保证不存在期限错配、资金错配的行业“顽症”。
在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第二十五条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每一融资项目的出借决策均应当由出借人作出并确认。但是,链家理财以自动投标的方式规避了投资人在投资标的和投资资金的最终决策方向。
闭环游戏
自己搭台自己唱戏,这可能是对中融信最好的总结。
成立于2006年11月10日的中融信法定代表人依然为左晖,他正是链家地产董事长。作为金融产品的增信方式,本报记者梳理发现中融信存在着两宗疑似问题。
首先,中融信实则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全国企业信息信用系统显示,中融信的经营范围为“经济合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经济贸易咨询”。刘新宇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目前中融信所担保的项目均为链家理财平台上的融资性项目,但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并不具有为融资项目提供担保的资质。
宋小琦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解释称,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服务;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一般为P2P和个人贷款担保是合乎规定的。
其次,中融信的唯一股东是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也即链家理财平台本身。中融信作为担保端,为平台端链家理财全资子公司。在2015年年底最新的网络借贷新规第十条的“十二禁”第三款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刘新宇指出,该处并未明确禁止网贷平台的关联方担保,为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关联方担保留有了空间。
“新规指出,平台不能自保,但是并没有对自保问题进行明确界定,是否包含关联公司仍有待征求意见稿落地。”刘新宇称,即便如此,中融信如果作为一家业务常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并未发现除链家理财以外的其他担保业务,如此为链家集团闭环而量身打造的担保公司,不免存在道德风险。
此外,本报记者发现,无论是定期宝还是家多宝产品,两款产品的《定义宝服务协议》、《借款及担保协议》均涉及担保方,这同样有违反上述网络借贷新规第十条“十二禁”中第三款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