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名头极大的PE公司,“九鼎”二字在资本市场掀起的阵阵狼烟,已到不需废一言便能频频曝光在聚光灯下的效果。
2016年伊始,九鼎投资便遭到“北京九叔”实名举报,称“九鼎用PE身份玩P2P借贷宝是严重违规”。“北京九叔”还表示,已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提交原证监会机构监管处部长、现任昆吾九鼎董事长吴刚涉嫌违规违法等举报。随后,不满的九鼎集团及关联方递交了《起诉书》,旨在追究“北京九叔”的刑事及民事法律责任。
不过,就在这样的当口,借贷宝却在1月25日发布消息称,出品并运营“借贷宝”平台的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人行)“签约完成第二轮融资”。据称,在本轮增资协议签署后,工商登记变更还在进行中,而本轮融资金额高达25亿元人民币,对人人行估值更超500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借贷宝是由国内顶级私募机构九鼎控股倾力打造的互联网社交金融平台。对此,九鼎集团方面对《投资时报》表示,人人行科技即借贷宝的运营主体,和九鼎集团不是从属关系。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九鼎自身的激进和高调资本运作的行为在市场上曾一度引起反感,更有市场人士认为这是一家“破坏规矩”的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之前,九鼎在投资界便被喻为“上市工厂”,而自从其在新三板挂牌之后,首家登陆新三板的PE公司、创历史的妖股公司、控制A股上市公司的冒险玩家等一系列“冠名”便与之密不可分。
借贷宝之惑
据了解,借贷宝是人人行旗下的P2P平台,于2015年3月22日内测,同年6月22日公测。其股东是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达孜合创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中,前者占95%股份。
借贷宝成立之初,九鼎对其投资为5亿元。2015年8月12日,借贷宝宣布完成首轮20亿元融资,九鼎方面表示这25亿元除了用于搭建平台外,剩余部分均将用于市场推广。据悉,在P2P领域,九鼎不仅成立了借贷宝,此前还曾投资团贷网、梧桐理财等相关互联网金融平台。2015年4月,九鼎更出资20亿元创建全资控股互联网金融品牌即九信金融。
“北京九叔”曾指借贷宝的法人同为九鼎董事长吴刚,而目前借贷宝显示的部分信息与以前却有些不同。2015年12月31日,后者法定代表人已由吴刚更改为借贷宝现任CEO王璐。另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显示,借贷宝的出品公司也已经由“人人行科技有限公司”更改为“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鼎方面认为,人人行为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孙公司,而非九鼎集团下属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昆吾九鼎)及其下属公司。其次,昆吾九鼎目前法人代表为蔡蕾,2015年8月法人代表亦为蔡蕾。因此,传闻中“现任昆吾九鼎董事长吴刚”的说法不实。昆吾九鼎董事长自2014年12月22日已变更为蔡蕾。
而更有分析认为,之所以有人“发难”借贷宝,可能是冲着九鼎投资去的。而这几年,九鼎始终保持激进,在行业中,“路数”的胆大和不同让行业认为其“不按套路出牌”,破坏了规矩。
入驻新三板
实际上,早在新三板还无人问津的2013年底,九鼎集团便开始启动上市事宜,前后花费大约五个月的时间,九鼎集团于2014年4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成为第一家登陆新三板的PE公司,同时其以610元单价向138名投资者(包括7名原股东)增发580万新股,募集资金35.37亿元。彼时,九鼎集团总股本达1829.8万股,市值约为112亿元。必须指出,挂牌前九鼎投资全部业务收入来源于PE业务即昆吾九鼎。
近两年来新三板出现爆发式增长,而九鼎集团在新三板火爆之前成功挂牌显得颇有远见。股转系统数据显示,2014年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累计329次,融资132亿元。2015年迅速增长,共有1887家挂牌公司完成了2565次股票发行,融资1216.17亿元,增长近10倍,而2015年创业板全年增发募集资金规模为1156.3亿元。
九鼎集团在挂牌新三板之后,在资本市场上的行动便愈发紧凑。
2014年7月18日,昆吾九鼎出资成立国内第一家民营背景PE系公募基金即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入公募基金管理业务领域。九泰基金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昆吾九鼎资金占比为99%,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
2014年8月,九鼎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2.5亿元,其总股本增至40.73亿股。2014年9月,昆吾九鼎设立北京黑马自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入个人风险投资领域。一个月之后,九鼎又发起设立第一只国际基金 JD International Fund I, L.P.,主要投资于海外房地产及股权基金。
2014年10月20日,九鼎集团出资约3.6亿元对天源证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持有天源证券51%的股权并实现控股,天源证券有限公司亦更名为九州证券有限公司。九鼎投资通过增资控股方式拿下券商牌照,首家PE系证券公司即九州证券正式落地。增资后的九州证券除九鼎持股51%外,原有大股东广州证券持股约39%,其余三个股东合计持股约10%。
作为新三板的首家PE公司,九鼎集团的股价曾经从1元每股的价格飙涨至950元每股的高位,神话般的存在也让其被市场认为九鼎不可模仿和复制。
不过,一位券商人士告诉《投资时报》记者,九鼎在特殊的时间和环境下登陆新三板并取得高市值,这是“不可复制”的。
注资A股公司
之所以业内人士均认为九鼎的路径可一不可再,在于这个深谙游戏规则的资本玩家敢于把其他人不敢冒险的惊心动作玩弄于股掌之上。
一直以来,PE机构还没有直接上市的案例,而九鼎将之打破。据了解,PE一般很难将投资项目情况和财务状况公之于众;另一方面,国内PE机构直接IPO上市的政策始终不明朗。但即使如此,九鼎仍“志在必得”。
2015年5月,九鼎在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通过电子竞价的方式,以41.5亿元拍得中江集团100%股权,也因此入主中江地产,持有其72.37%的股权。九鼎再次创造“第一”,成为新三板公司吞下A股上市公司的首个案例。
九鼎的高调还在于其曾在公告中明确摆明了收购中江集团为的就是实现旗下资产在A股上市的目的。九鼎投资当时公告显示,“公司收购中江集团后,拟将本公司持有的部分资产注入中江集团控股子公司中江地产,具体注入方案正在筹划中”。
事实上,九鼎“大手笔”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以41.5亿元的价格竞得中江集团100%股权,较底价溢价126.8%。然而,即使有足够的资金,九鼎这样的“玩法”也非一般公司能力所及。九鼎收购的中江地产,不仅价格颇高,还涉及国资背景股东,若没有当地国资委批复,此种收购自是无法完成。
不过树大招风的九鼎还是引来了监管层的注意。2015年5月,九鼎集团因股票出现异常交易,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当年8月28日,九鼎集团发布公告称,已完成总额1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定增价格每股20元,合计发行5亿股。这已是九鼎投资挂牌以来第三次增发,其股本达到55亿元。九鼎也因此成为目前新三板上唯一一家市值过千亿的公司。九鼎此次现金融资共获得22家投资方支持,其中包括19家机构和3个自然人。
2015年11月,中江地产发布了120亿元定增预案,其中九鼎投资拟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6.16亿股。在这样的背景下,中江地产股价连创14个涨停,更于12月21日盘中报出77.58元的历史新高,虽然此后再无突破,但数字显示,中江地产在这28个交易日里涨幅竟高达462.64%。九鼎在定增完成后宣布此次定增价格为每股20元,募资规模为100亿元。
一系列运作都为实现九鼎登陆资本市场的“上市梦”。
如前所述,九鼎集团在2013年99%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于昆吾九鼎,并且在其登陆新三板之时,昆吾九鼎实际上便是九鼎集团的经营主体。此次九鼎集团将其体系下的相关PE业务全部纳入昆吾九鼎,同时也将昆吾九鼎的非PE业务进行了剥离,再将昆吾九鼎注入其控股公司中江地产。
2015年底,中江地产已拥有昆吾九鼎100%股权,上市公司名称由“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九鼎投资,600053.SH)。
对于九鼎的市值管理,很多公司羡慕不已,然而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新三板公司想通过模仿九鼎来进行市值管理,几乎是不可能达到的。
九鼎是极具全牌照野心的私募股权公司。其合伙人之一黄晓捷曾多次公开表示,“九鼎投资绝不仅仅只是想做私募股权投资,而是希望能够做一个全牌照的大型资产管理平台,并拥有更多的金融牌照。”
除去上述证券、基金方面的布局,九鼎对于保险与银行牌照亦不放过。九鼎集团2015年8月公告称,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九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简称“九恒金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另外九鼎投资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出借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参与发起设立相互保险组织,暂定名称为众惠财产相互保险总社,简称“众惠保险”,出资额占众惠保险初始运营资金的10%。
在一系列资本运作之后,目前九鼎集团旗下包括九鼎投资、昆吾九鼎、九泰基金、九州证券、香港富通保险、九信资产、晨星计划、华海期货和中捷保险经纪九家公司。正在酝酿设立的还有九安保险和九信银行。据了解,昆吾九鼎下属有21家全资公司、14家控股公司、一家全资基金、两家控股基金。
虽然九鼎集团通过新三板将其估值迅速做大,但其盈利能力并无优势。收购中江地产的41.5亿元与其各项指标相比,也着实是个“大数字”。
九鼎集团注册资本58亿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其2014年年报显示,2014年营业收入为6.88亿元,同比增长120.3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9亿元,同比增长12.5倍。除此之外,其2014年总资产为131.1亿元,净资产为114.2亿元,同比增长6919.1%。虽然各项数字增长幅度较大,但其加权评价净资产收益率仅为5.63%,下降幅度高达78.05%,这与其他数字的高增长显得并不匹配。
通常来说,一家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一定程度反映着其获利能力,九鼎真实的资产运营能力无疑令市场感到担忧和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