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绝对回报13%”成了亏损13%
基金投资者投诉南京银行
购买鑫元半年定开债券基金亏损后,投资者们认为南京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财经理在推荐该产品时,没有提及产品有20%投向股市,还认为自己买的就是银行的。两个多月来,已有百余名投资者向赴南京银行讨要说法
文/图法治周末记者 张贵志 发自江苏南京
“定存收益低、股市风险大”“半年绝对回报13%”“中低风险、稳健增值”,这些极具诱惑的宣传语,是南京银行在销售鑫元半年定开债券基金时印在宣传单上的。
“到期后我们不但没有13%的收益,反而还倒亏了13%左右。”购买鑫元基金的投资者们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两个多月来,已有百余名投资者先后到南京银行总行反映,要求退还本金。投资者们称,南京银行采取欺骗、隐瞒、误导的手段,诱骗他们购买了所谓的保本稳健增值产品——鑫元半年定开债券基金,现半年期已到,却遭受巨大亏损。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投资者们购买鑫元基金的额度从二三十万元左右到一百多万元不等,亏损少者两三万元,多者近二十万元,最多者亏损已超14%。
南京银行在给记者的《关于鑫元定开基金有关问题的回复》中称:鑫元基金公司的投资工作和该行的销售工作均符合相关法律和监管规定,并向客户履行了规定的告知义务,对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却称:从未印刷过“绝对回报”“稳健收益”等含有大量违规用语的宣传单,“那些宣传单页绝对不是我们基金公司的,上面的文字也是违规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是基金产品的宣传资料都应在证监会备案。1月8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告诉记者:他们没有见过含有“半年绝对回报13%”“中低风险、稳健增值”等字样的鑫元基金宣传单。
“绝对回报13%”成了亏损13%
根据工商登记信息和1月4日南京银行发给法治周末记者的回复显示:鑫元定开债券基金是上海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分为鑫元一年定开和半年定开基金。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金为2亿元人民币,大股东就是南京银行,占股80%。
据众多投资者反映:2015年6月,南京银行的各支行分别通过宣传单、短信、柜面板书等各种方式极力向他们推荐一款名为鑫元半年定开债券基金的产品。声明该基金是一款中低风险等级、稳健增长的理财产品,不投资股票,有些支行还承诺有保底的收益率。在宣传中普遍使用“高收益”“稳定”“绝对收益”“增值”“高于定存”“高于理财”等字眼,并称是南京银行自己推出的理财产品。
看着这高收益、且稳定的理财产品,众多投资者加入到了购买鑫元半年定开债券基金产品的行列。
张琴就是其中一位。2015年6月初,她在南京银行南湖支行准备购买理财产品时,该行理财经理赵雅婷极力向其推荐一款名为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的产品,并声明此款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大于理财产品收益率,且基本无风险,该基金投资组合以固定收益投资为主,是一款绝对低风险、稳健增长的理财产品。同时告诉她,该基金是南京银行自己发行的,相当于是南京银行自己的产品,非常有保障,她自己也购买了。
因为张琴长期在该银行网点购买理财产品,并且都拿到了与宣传时的相应收益,所以就相信了南京银行理财经理的话,当天即购买了15万元,第二天又买了10万元。可在购买10天后,她查询发现该款基金每日净值波动非常大,已经出现了大幅亏损,经过询问理财经理得知,该款产品中含有股票和可转债成分,而且比例相当大。“南京银行的理财经理在我购买时并未告知其中含有高风险资产,等发现亏损后询问时她才说。直到2015年12月11日回购期时已亏损了3.8万多元。”张琴告诉记者。
2015年6月初,门月也是在南京银行南湖支行理财经理的大力推荐下,购买了140.4万元的此款基金,同样是在基金净值出现巨大波动后才得知其中含有20%的股票。门月在微信中问理财经理:“我跟你说过,我不买股票的,这里面含有股票你怎么不告诉我呢?”理财经理只是一再表示:南京银行已推出一款不对外卖、效益比较高的理财产品,是专门弥补购买鑫元半年定开基金受损失客户。门月在半年期满赎回时,已亏损18万多元。
南京的王容购买了50万元鑫元基金,最后亏损8万元。徐芳购买的91万元鑫元半年定开基金,两个月就亏损了11万元……
据投资者们统计,这次他们购买的鑫元半年定开债券基金亏损已达13%,亏损多的已超14%。
南京银行在回复中称:“截至2015年12月10日,鑫元一年定开和半年定开基金净值分别从本次封闭期开始的1.013元和1.06元下跌至最新的0.903元和0.924元。购买人数超过1.7万人次,主要来自江苏省,其中,南京地区销售占比较高。”
高收益产品原是“二级债基”
购买鑫元半年定开债券基金亏损后,投资者们认为南京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财经理在推荐该产品时,没有提及产品将有20%投向股市,还认为自己买的就是银行的理财产品。两个多月来,已有百余名投资者多次赴南京银行总行讨要说法。
面对众多投资者的投诉,南京银行在回复中解释:“鑫元基金旗下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和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分别于2015年4月、6月进行持续营销,持续营销结束之后,中国股票市场发生前所未遇的大规模调整,受到基础市场的影响,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的净值、半年定开债基净值随之出现回撤。虽然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相比,鑫元定开基金回撤幅度较小,但是由于有一定的股票和转债资产仓位,因此无法回避股市发生的系统性风险。”
“鑫元定开基金是一款以债券投资为主,适当搭配股票的基金。”一家公募基金经理在接受《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采访时称,在产品归类上是债券型(含二级债基),在股市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风险并不低。混合二级债基在债券和股票投资比例上有严格限制,股票的投资占比控制在20%以内。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在6月末,该款产品的股票配置占比为19.24%,已近二级债基的最高值。
“对于该类产品的评级为‘低风险’,具有一定的迷惑性。这款产品就很能说明问题。”该公募基金经理认为。
“直到目前,来投诉的人都还不知道二级债基是什么意思,和理财产品有什么区别。”2015年12月25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在面对投资者们投诉时向法治周末记者感叹。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在代销基金产品时,首先要向客户表明该产品不是银行开发的产品,还是代销的产品,因为客户很多时候很难分清哪款理财产品是银行的,哪款不是银行的。”
鑫元基金此次亏损如此之大,投资者们还直指鑫元基金公司因只有一名基金经理,管理不了公司旗下所有产品(9支以上)。
宣传资料或违规
法治周末记者采访得知,这次购买鑫元半年定开基金的投资者,大多数都是购买南京银行理财产品的老客户。
“每个人都非常相信银行,这是南京银行啊!不是P2P,不是私募,南京大部分退休工人的工资都在南京银行,这次上当的大部分也是退休人员。”该基金投资者郭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所有的支行、理财经理都用同样的方式蒙骗了投资者,这不仅是支行的问题,总行也是有责任的。”
门月告诉记者:她的手上目前还有南京银行的6款理财产品,一直买的都是理财产品,没想到鑫元基金是一款含股票的基金,她是从不炒股的。
记者看到,南京银行各支行发给投资者们的鑫元半年期定开基金宣传单在醒目处,均用大号字体标注着“半年绝对回报13%”“中低风险、稳健增值”等具有诱惑的宣传语。宣传单的末尾处虽标注了“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提示语,但与“半年绝对回报13%”夺目的显要位置和加粗字体相比,显得毫不起眼。
投资者们称:他们就是被这些“稳健增值”、“绝对回报”和理财经理绝对保本增值的承诺给欺骗了。
上海鑫元基金公司在向媒体回应时称:从未印刷过“绝对回报”“稳健收益”等含有大量违规用语的宣传单,“那些宣传单页绝对不是我们基金公司的,上面的文字也是违规的”。
南京银行在回复中则称:“本行向客户推荐该基金产品,履行了规定的告知义务,客户签署了认购协议,实施了认购行为。”
“在客户首次购买本行代销基金产品前,本行要求投资者填写《南京银行基金业务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在柜面购买基金产品时需填写《南京银行基金代销业务交易类申请表》,在网银购买时需进入基金业务专栏。在产品购买成功后也会有短信提示客户基金购买成功。以上环节均提示客户所购买的产品为证券投资基金而非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而多位投资者向记者反映,她们根本就没填写过《南京银行基金业务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记者发现,即便填写过《调查问卷》的投资者中,有投资者选择的是“不能承担任何亏损”或“仅能承受5%亏损”,南京银行还是向其推荐了此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指宣传单、户外广告、互联网等公众可以普遍获得的书面、电子或者其他介质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预测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或者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
自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推介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法治周末记者曾就此采访了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并将投资者们提供的含有“半年绝对回报13%”、“中低风险、稳健增值”等字样的宣传单发给了江苏监管局。1月8日,江苏监管局明确告诉记者:他们没见过此种宣传单。
用高收益产品换取“承诺书”
南京银行在回复中称:“截至去年11月末,全行统计在案的投诉客户人数达到558人”,“为体现对投资者的人文关怀,本行为有理财需求的投资者提供了一定收益的理财产品。”
“这款理财产品叫‘珠联璧合’,预期的年化收益为10%,说是弥补我们的损失。”徐芳拿出一份《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对记者说,“但在购买时要签订这份承诺书。”
徐芳之所以说是承诺书,从内容看一点不错,确认书要求,投资者们在购买“珠联璧合”理财产品时,必须作出“本人对鑫元定开基金一事的处理表示满意,此事已得到解决,后续不再就此事的处理提出任何异议,不再向南京银行主张任何权利,以及要求南京银行承担任何责任。本人对处理方案进行保密,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宣传或传播。”的承诺。
投资者们称:南京银行既要他们签确认书,又不对该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作出承诺。他们担心会再被骗,所以现在很多人还没有购买此产品。
据记者了解,现除了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已受理投资者们对南京银行的投诉外,亦有受损投资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现法院已受理南京市民高莉诉南京银行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该案原本定于1月7日开庭审理,但因故延期。
因在银行购买基金亏损,通过法院要求银行赔偿损失,高阿姨已不是第一人。
2011年,中国银行在给上海市民胡某某推荐基金产品时,因在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评为较低的情况下,还向其销售高风险理财产品,导致胡某某损失18万多元,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赔偿胡某某的损失。
就在记者发稿时,又有投资者给记者发来消息称:他们准备集体与南京银行打官司。
(文中所有投资者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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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债基是一种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一级债基。总体上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