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锦秋:规范投资者抛售行为需明确新的交易规则
◎熊锦秋
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在1月21日的冬季达沃斯论坛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过度波动的市场是投机的市场,仅有少数人获得多数利益,但多数人遭到损失。政府将加强监管来避免过度波动;中国政府将继续保护好多数投资者的利益。笔者认为,加强监管是推动和维护股市健康发展的基础,也应是当前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
A股市场80%的投资者是散户,这些投资者犹如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羊群,成为一些不法投机分子猎食掠夺的目标。投机者典型的盈利模式就是坐庄,主力低位吸足筹码,然后上市公司释放收购、重组、借壳等利好消息,股价暴涨,吸引散户跟风,待主力基本出清筹码,各种利空又不期而至,股价再次下挫,如此循环,大量散户惨遭来回洗劫,少数投机操纵者则收获暴利。
要保护多数投资者利益,就要从根上铲除坐庄操纵模式。监管执法部门要敢于面对利益集团的阻力,强化对市场操纵案件的查处力度。另外不仅要强化对市场操纵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更要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目前市场操纵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还没有出台,这让“保护多数投资者利益”在很多时候成为空谈。为此应尽快完善出台市场操纵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操纵者随时面临倾家荡产,市场操纵泛滥局面才可能好转。
主力坐庄操纵,离不开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大股东的支持配合,他们往往是利益共同体,大股东、董监高也会趁股价高涨时大量减持。2016年的减持新政规定大股东、董监高在违法违规后的一段时期内不准减持,这无疑是正确之举;而交易所对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买入方账户也强化了监管措施,部分弥补了监管漏洞。
1月18日某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买入大股东减持的中毅达股票,1月21日9点54分至9点59分申报卖出58笔,成交68.39万股,占同时段该股成交的21.66%,将股价由13.79元打压至13.03元。交易所认为这种卖出行为属于连续申报、密集申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异常交易行为,对其账户采取了盘中暂停证券账户交易的监管措施。
该投资者1月18日大宗交易买入价格是12.23元,21日卖出价格远高于买入价格,虽然连续大笔卖出,但笔者认为其未必有操控价格意图、只是想尽快套现,难以认定其违反了目前的交易规则。
为此,要规范投资者接盘大宗交易后的抛售行为,需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角度,重新明确新的交易规则,以让各方能严格遵循。
可以规定,投资者接盘大股东大宗交易的减持后,其在二级市场的抛售必须遵循维护市场稳定的原则,需要遵守“任何交易日的抛售不得高于当日交易量的10%;且不得有连续三个以上交易日的抛售行为”等规则。
要保护多数投资者利益,还要通过监管从根本上提升市场诚信水平。有些企业包装上市、造假上市,上市后业绩迅速变脸,这就需要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然后保荐机构可向发行人依法追偿。
另外,有些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超量减持、违规买卖股票,有的上市公司资产收购交易对手的业绩承诺难以兑现,这些都需要强化行政处罚、加大处罚力度来予以遏制。
证券业要将行业诚信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证券业协会要对会员的诚信状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完善约束机制,及时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场,维护行业信誉。只有加强市场诚信建设,投资者才能对上市公司和股市赋予诚信溢价。
总之,A股市场理应打造成广大投资者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分享上市公司发展成果的投资场所,为此要严厉打击投机者蓄意制造股价大幅波动、制造市场恐慌牟取暴利的不法行为。
(作者为资本市场专业评论人)
(责任编辑: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