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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上市公司”虚多实少

2016年01月20日 08:27    来源: 深圳商报     郭成林 朱方舟

  【深圳商报讯】证监会网站1月15日发布的三则处罚决定书震动了PE圈:作为“PE+上市公司”模式的开创者,天堂硅谷内部工作人员及其客户、亲属因内幕交易受罚,所利用的“内幕”正是天堂硅谷与上市公司的合作信息。

  再度成为监管重点的背后,是“PE+上市公司”模式野草般的蔓延。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PE+上市公司”案例就已达194个,所涉基金规模逾2000亿元。除了首次公告带来的股价飙涨效应,至今再无下文的比例竟高达64.43%,只有67家公司在设立并购基金后出现资本运作情况。此外,更有“标杆项目”的PE与上市公司因交易纠纷从“亲密联姻”走向对簿公堂。

  “PE与上市公司利益诉求不同、磨合难;投资项目速度慢、未达到信披要求;借产业并购之名,行市值管理、内幕交易、操纵股价之实”……记者采访诸多业内人士发现,“PE+上市公司”的争议从未停歇。

  客观而言,“PE与上市公司”模式的驱动力,来自企业转型整合需求与PE项目退出需求的精准对接;更深一层看,根源则是经济换挡转型期产业格局的优化调整与利益重组,所承载在资本市场、落实到上市公司的必然现象与必由之路。

  其间出现的弊端、甚至异化,恰因上市公司和PE悖离了转型整合、提升价值的合作初衷,而只为短期利益“博弈”股价,这一现象,确需监管部门与投资者擦亮双眼,为市场“汰虚留实”。

  在此背景下,2015年9月11日,上交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同日,深交所亦发布《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在监管力量的强力介入之下,“PE+上市公司”模式也有望更加清晰完善。

  (上证 郭成林 朱方舟)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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