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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银 产 业 债一 年 定 期 开放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分 红 公 告
公 告 送 出日期 :2016 年 1 月 14 日
1. 公 告基 本 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产债
基金主代码 16382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9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
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 及本基金
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 关 指
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
民币元 )
1.095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
人民币元 )
36,051,984.4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
28,841,587.52
本次分红方案 (单位: 元/10 份
基金份额)
0.4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6 年度的 第 1 次分红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份
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 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80% ; ;本基
金 2015 年度 可供分配收益为 36,051,984.40 元,本 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 分红 相 关的 其 他 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1 月 20 日
除息日 2016 年 1 月 21 日( 场内) 2016 年 1 月 20 日( 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1 月 2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的财税 字[2004 ]78 号《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及财税 [2008]1 号 《关 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惠政策的通知》 ,基金向 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 2016 年 1 月 21 日,场 外除息日为 2016 年 1 月 20 日。
3. 其 他需 要 提示 的 事 项
1 、权益登 记 日当天 有效 申购或 转入 基金份 额不 享有本 次分 红权益 ,权 益登记 日当 天有
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1
2 、托管于 证 券登记 结算 系统( 即场 内) 以 及托 管于注 册登 记系统 (即 场外) 的基 金份
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
3 、权益分派 期间(2016 年 1 月 18 日至 1 月 20 日 )暂 停本基金的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
4 、根据深 圳 证券交 易所 、中国 证券 登记结 算有 限责任 公司 的相关 规定 ,基金 管理 人拟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场内简称: 中银
产债,代码:163827 ) 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 9:30 至 10:30 实施 临时停牌。
5 、本基金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及希 望了 解本基 金其 他有关 信息 的投资 者, 可以登 录本 基金
管 理 人 网 站 (http://www.bocim.com/ )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5566/021-38834788 )
咨询相关事宜。
6 、本基金 管 理人承 诺以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财 产,但 不保 证基
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