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季 季 红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公 告
公 告 送 出 日期 :2016 年 1 月 8 日
1 公 告 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季季 红定期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
(场内简称:添富季红)
基金主代码 1647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7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 定及《汇添 富 季季
红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收
益分配
基准日
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 单位: 人
民币元)
1.07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
位:人民币元)
22,257,335.9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11,128,667.9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金份
额)
0.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15 年度第 4 次分红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 , 每次基金 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 收
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基金合同生效满 6 个 月后,若每季度最后一个自然日每 10
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20 元 , 则基 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
2 与 分 红 相关 的 其 他 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1 月 12 日
除息日 2016 年 1 月 12 日 (场外) 2016 年 1 月 13 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1 月 14 日 (场外) 2016 年 1 月 15 日(场内)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处于封闭期,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 ,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
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 现金红利发放日” 是指现金红利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的日期 。
3 其 他 需 要提 示 的 事 项
1 、 本基金合同约定:封闭期,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 开放期,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
收益分配方式, 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 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 现金方
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目前,本基金处于封闭期,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 、 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
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
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
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权益分派期间(2016 年 1 月 8 日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暂停 本基金跨系统转
托管业务。
4 、 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
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5 、咨询办法
(1 )代销机构: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 财富里昂 、财通证券、
长城证券、 长江证券、 诚浩证券、 川财证券、 大通证券、 大同证券、 德邦证券、 第 一
创业、 东北证券、 东方证券、 东海证券、 东莞证券、 东吴证券、 东兴证券、 高华证 券 、
方正证券、 光大证券、 广发证券、 广州证券、 国都证券、 国海证券、 国金证券、 国 开
证券、 国联证券、 国盛证券、 国泰君安、 国信证券、 国元证券、 海通证券、 恒泰长 财 、
恒泰证券、 红塔证券、 宏源证券、 宏信证券、 华安证券、 华宝证券、 华创证券、 华 福
证券、 华金证券、 华林证券、 华龙证券、 华 融证券、 华泰联合、 华泰证券、 华西证 券 、
华鑫证券、 江海证券、 金元证券、 联讯证券、 民生证券、 民族证券、 南京证券、 平 安
证券、 齐鲁证券、 日信证券、 瑞银证券、 山西证券、 上海证券、 申银万国、 世纪证 券 、
首创证券、 太平洋证券、 天风证券、 天源证券、 万和证券、 开源证券 、 万联证券、 五
矿证券、 西部证券、 西藏同信、 西南证券、 厦门证券、 湘财证券、 新时代证券、 信 达
证券、 兴业证券、 银河证券、 银泰证券、 英大证券、 招商证券、 浙商证券、 中航证 券 、
中金公司、 中山证券、 中投证券、 中天证券、 中信建投、 中信浙江、 中信万通、 中 信
证券、 中银证券、 中邮证券、 中原证券 等以及其他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会员单位 。
(2 ) 投 资者 可 登 陆 本公 司 网 站 (www.99fund.com ) 查 询 相 关 信 息或 拨 打 客 户服
务电话(400-888-9918 )咨询相关事宜。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 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
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 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 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 享受长期投资
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