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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P2P平台“四宗罪”

2016年01月04日 10:55    来源: 农村金融时报    

  本报记者 张缘成

  【农村金融时报】

  我国P2P网贷行业在争议声中迈入到第9个年头。

  从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至今, P2P借助互联网技术,在为个人及小微企业的贷款提供新的融资渠道的同时,也为理财人提供了新的理财平台,P2P作为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已经成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但近几年随P2P市场规模的扩大,参与P2P业务的企业数量也与日剧增,P2P网贷行业开始频生乱象,问题平台更是屡发不止。

  据网贷之家数据,截至2015年12月中,我国P2P网贷行业平台数量累计已达3769家,其中问题平台占到1157家。而就2015年来看,我国P2P网贷行业新上线平台数便达1827家,相较2014年全年P2P问题平台总数275家来看,2015年问题平台更是飙升至790家,在数量上翻了3倍,其中2015年问题平台涉及的投资人数约为15.7万人。

  在问题平台屡发不止的背后,掩藏在P2P平台背后的病灶则是五花八门。

  蓄谋已久的跑路

  在2015年涌现的790家问题平台中,《农村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发现,其中跑路平台达446家,占到了问题平台总数的56%。而跑路作为P2P问题平台的“死因”之首,其原因也是“各有千秋”。

  在一众跑路的P2P平台当中,有一类P2P平台选择跑路其实早已蓄谋许久,这类“主动”跑路的P2P平台实为纯诈骗平台。此类平台在开设之初便是以诈骗为目的,其通过伪造营业执照,在建立一个P2P借贷系统的空壳后,又声称高于一般平台的收益和优惠来引诱投资人,而在投资人“入局”并做出投资行为后,这类诈骗平台往往便会带着骗来的资金一去不返。

  “无奈”的选择

  除了纯诈骗平台的“主动”跑路,还有一类P2P平台选择跑路则是由于自身运营不善而导致的“被动”跑路。这类P2P平台由于运营不善以致出现了较高的坏账率,而以平台自身的资金实力或收益又难以为这些逾期的坏账买单,此时资金链断裂的平台在面临难以填补的资金黑洞时,跑路也就成为一些平台“无奈”的选择。

  针对P2P平台自身在运营上的存在在一些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5中国网贷运营模式调研报告》就曾指出,尽管所有的P2P企业都在强调风控,但事实上P2P平台风控一直在红色警戒线边缘。对此,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提出,P2P平台第一不能搞资金池,第二就是不做担保。

  其实在2015年7月出台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就已经明确提出,“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而“资金池”和“做担保”显然已经逾越了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红线。

  针对P2P平台资金池问题,《意见》提出的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强调P2P平台 “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因为在P2P平台在资金不托管的情况下,其平台自身形成的资金池(大量充值而未投资的站岗资金以及资金提现之前在平台内形成的资金积累)对平台经营者而言,是其信息不透明下一种巨利诱惑,对投资者而言则是一颗定时炸弹。

  而在让投资者眼花缭乱的诸多网贷平台中,本应作为信息中介的P2P平台为博取广大投资者的信任,笼络更多的资金入账,通过引入担保机制,打出了“第三方担保”,甚至“刚性兑付”的旗号来掳获投资者。不过,随着平台规模的不断壮大,一旦P2P平台面临大规模的资金断裂,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也将面临巨大威胁,而之前承诺的担保,面对巨大的资金压力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最后的“坦诚”:停业清盘

  相对那些在东窗事发之后选择跑路的P2P平台,有些P2P平台则显得更为具有“业界良心”。这些P2P平台在出现提现困难后,并没有选择跑路,而是选择停业清盘来与投资者“坦诚”。

  而记者通过梳理也发现,2015年出现提现困难的P2P平台占到233家,而停业清盘的P2P平台则有102家。提现困难以至停业清盘的P2P平台数量紧随跑路平台之后,目前已经成为P2P企业倒台的第二大痼疾。

  在网贷关系中,作为信息中介的P2P平台如果想要停业清盘,其实需要征得投资人和借款人同意及相关部门机构的许可,而目前P2P平台发布清盘公告则多让投资人始料不及,而其清盘方式甚至还包括了对债权债务等实体权利处分的“清算公告”。

  P2P平台发布的“清算公告”形式不一,多数P2P平台采取的清盘方式为分期清盘,采用此方案的 P2P平台会对投资人单笔提现金额、延期提取、提现门槛等进行限定。

  而债权转股权,即将投资者转为P2P企业股东(根据投资者的投资金额,换算为平台企业的股份)也被一些P2P平台作为清盘方式之一,这种模式下,如果之后有风投机构入股平台甚至平台上市,则投资者有可能拿回收益,但P2P平台若最后翻身无望,选择跑路或者破产,投资者则可能血本无归。

  此外,有些P2P平台会通过打折回购的方式,对不同投资金额的投资人按照不同折扣等级进行债权转让,但有的平台折扣甚至以低至1折的折扣进行债权转让,这样低成本、低风险清除债务的方式无疑是让投资者“割大肉保小钱”。

  经侦介入调查

  在互联网金融具体的监管细则落地之前,针对P2P问题平台屡发不止甚至日益泛滥的情况,公安部门也开始大规模调查违规P2P平台时。

  近期几家大型问题平台便遭到经侦部门介入调查,其中,e租宝规模750亿元,牵连近百万人;大大集团规模300亿、员工5万多人,河北卓达民间借贷近40万人受害。而以深圳地区为例,2015年深圳非法集资立案132宗,较2014年的42宗,同比增长了214%。而被经侦介入调查的P2P平台则多是由于涉嫌自融,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

  P2P平台的的实质是为借款人找到资金解决用钱困难,为投资人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赚取收益,而自融则存在实体企业利用P2P平台吸收资金用于自己企业进行再生产和运营的问题。P2P平台这种暗箱操作无疑是在用投资者的钱为自己的风险买单。

  除了公安部门的大举介入到对P2P平台的调查之外,央行等七部门也开始大力打击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2015年12月16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央行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扶贫办七部门召开的全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中就表示,要规范民间融资,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业务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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