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建立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等五方面,对个人银行账户进行了规范。为防范不法分子利用此渠道假冒他人名义开户的风险,央行还对Ⅱ类户设置10000元单日支付限额,Ⅲ类户设置了1000元账户余额。
通知显示,Ⅰ类户是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可通过Ⅰ类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支取现金、转账、消费及缴费支付等。存款人可通过Ⅱ类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办理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存款人可通过Ⅲ类户办理小额消费和缴费支付。Ⅱ类户与Ⅰ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Ⅲ类户与Ⅱ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
对于通过柜面提交银行账户开户申请的,存款人可开立Ⅰ类户、Ⅱ类户和Ⅲ类户。对于通过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提交银行账户开户申请,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身份信息的,存款人可开立Ⅰ类户;银行工作人员未现场核验身份信息的,存款人仅可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提交银行账户开户申请的,存款人仅可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通知》指出,兼顾便捷性与安全性是中央银行制定政策遵循的重要原则,也是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关注的重要因素。为有效满足存款人个性化、多元化的日常小额支付服 务需求,便利存款人日常支付,《通知》进一步丰富了现有直销银行账户功能,除存放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功能外,还支持存款人通过Ⅱ类户和Ⅲ类户办理限 定金额的消费及缴费支付。Ⅱ类户和Ⅲ类户满足了客户个性化需求和电子商务交易需要,具有适当灵活性和较强便利性。
《通知》还提到,对Ⅱ类户设置10000元的单日支付限额、Ⅲ类户设置1000元的账户余额,主要考虑兼顾效率与安全,在满足客户基本需 要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客户资金风险。由于通过电子渠道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核实手段相对单一,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的核验难度较大,不法分子利用此渠道假冒他人名义开户的风险相对较高。如不设置单日支付限额或限额过高,一旦发生不法分子冒名开户的风险事件,有可能给其带来较大的资金损失。尤其是Ⅲ类户只需从 客户同名Ⅰ类户向Ⅲ类户转入任意金额激活账户,验证与Ⅰ类户是同一开户申请人即可开立,风险相对较大,更应对其存款额度做出严格限制。因此,有必要设置限额,将资金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视银行服务及风险管理情况,对Ⅱ类户和Ⅲ类户的账户功能及限额进行优化和调整。(中新网金融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