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安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 调 整 长 期停 牌 股 票 估值 方 法 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 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
公平、 合理, 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 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12 月 22 日起对旗下基 金 (ETF 基金除外) 所持有的 渤海活塞 (股票代
码:600960 ) 、 碧水源 ( 股 票 代 码 :300070 ) 采用 “ 指数收益法 ” 予以估值,在
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 SAC 行 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上述 股票复牌且其交
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敬
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