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牛颖惠余雪菲)记者昨天从多家银行证实,银监会近日向多家商业银行发出窗口通知,监管部门将依法撤回这些银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资格。银监会方面昨天并未对此公开回应。
据了解,自今年6月监管层对私募基金业务(PE)开闸后,截至目前已有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及浙商银行等17家商业银行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此之前,商业银行只能作为私募基金代销方,加之银行资金不允许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的限制,商业银行的投资行为过于狭窄,在依靠息差的传统借贷业务获利减少的背景下,银行只有提升中间业务收入来弥补盈利下滑。
而获得私募牌照意味着银行可以布局私募资管领域,开展证券、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但我国目前现行的分业经营态势以及《商业银行法》对于商业银行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明令禁止,成为商业银行与私募基金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
也就是说,基金业协会虽然对商业银行申请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持开放态度,但该种形式并不符合《商业银行法》,因此,今年6月以来,并没有一家银行发行相关产品。
一位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实严格意义上说不算‘撤销’,因为银行是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但是并没有真正开展该业务,具体的资质还是需要银监会来核准。”
中国社科院金融重点研究室主任曾刚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业银行开展直投业务的方向是正确的,但这样的备案申请违反《商业银行法》,并不合规。”曾刚表示,商业银行的具体业务内容应该与资管公司分开,这样做也是为了起到风险隔离的作用。从监管方面而言,逐步放松银行直投业务的限制,条件已经比较成熟,但对银行涉足该直投业务前期或许依然有一定门槛。
另有银行业人士表示,银监会有意推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商业银行或可在理财子公司成立的基础上申请私募基金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