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张意梅)22日晚间,威华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李建华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其违规减持行为共计处以1510万元罚款。
根据公告,公司于12月21日接到李建华通知:中国证监会向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为查明李建华、李某奇是持有威华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一致行动人。相关减持行为,违反了《证券法》。证监会对其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其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处以1470万元罚款,合计处以1510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A股市场上违规减持行为时有发生。朗科科技昨日午间也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成晓华因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和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股份遭到深圳证监局警告,并被处以320万元罚款。南风股份12月17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子江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违法减持公司股票行为予以警告,合计处以17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