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香港证监会在其官网发布公告表示,香港证监会于18日认可首批四只在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以下简称“基金互认”)下的内地基金在香港向公众销售。基金互认下首批基金的核准,是落实基金互认这项重要跨境合作的一个里程碑。
香港证监会还指出,基金互认是内地基金市场向离岸基金开放的一项突破,它将为内地与香港的资产管理业开辟新领域,让两地市场的投资者有更多元化的基金产品选择。
公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18日,香港证监会已接获超过30宗内地基金的基金互认申请,而内地证监会已接获17宗香港基金的基金互认申请。(记者 时娜 见习记者 张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