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国 中 证军 工 指数 分 级证 券 投资 基 金 之 富国 军工 A 份
额 约 定年 基 准收 益 率 调整的公 告
根据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关于富国 中证军工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 之富国军工 A 份额(场内简称:
军工 A ,基金代码:150181)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
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外,富国军工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
期 银 行 人 民 币 一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 税 后 )+3% ” , 同 期 银 行 人 民 币 一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以 最 近 一 次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基 准 日 次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富国军工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均以 1.00 元为
基准进行计算 。
鉴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
准利率为 1.5% , 因此 2015 年 12 月 16 日起 (含该日) 至下一个定期份额折算基
准日 ( 含 该 日 ) 期 间 富 国 军工 A 份额 适 用 的 约 定 年 基 准 收 益 率 为 4.5%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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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富国 军工 A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基金管理人并不
承诺或保证 富国军工 A 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年基准收益,在 本基金 存续期内基金
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 富国 军工 A 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
得收益乃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