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公安部决定建立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大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力度。
每经记者 李彪
在社会普遍对万亿元养老金缺口的担忧下,社会保险欺诈问题却长期存在。
12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人社部了解到,人社部、公安部决定建立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大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力度。
其中,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指导地方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和督促检查。
今年以来,政府对于社保欺诈的执法力度明显加大,多地潜伏多年的社保欺诈案件也纷纷浮出水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朱俊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社保欺诈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被保险人欺诈,一个是一些社保机构和其他机构联手套取社保基金,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和社保管理漏洞有关系。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吕学静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政府对于社保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在不断加强,社保欺诈行为比较普遍。”
今年3月,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保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打击和震慑社保欺诈违法犯罪行为,人社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犯罪线索的,应当向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
基于此,人社部、公安部进一步建立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
据了解,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研究提出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安排协作配合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审议相关制度文件;通报和审议社会保险欺诈查处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分析社会保险欺诈形势和任务,研究提出加强预防和查处的政策措施;研究确定需两部督办的重大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地方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和督促检查。
目前,湖北、广东、吉林等多地均已出台地方版社会保险基金欺诈骗取案件行政监督办法,并明确社保欺诈行为中移送公安机关的门槛和举报骗保行为的奖励措施。
社保欺诈折射管理漏洞
今年5月,爱尔兰社会保障部称,2014年通过打击福利欺诈和超额支付行动,为社保资金节省5.05亿欧元。反欺诈行动主要源于2.1万件涉嫌欺诈的匿名公众举报,目前,举报案件数量较金融危机前增加近1000例。
而在希腊,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仅仅8个月时间,共查获约20万起养老金和社会保险诈骗案,涉案人数相当于希腊退休人口的2%。
相比于欧美国家,近年来中国多地曝出社保欺诈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天津日报》报道,今年初,天津市破获一起冒领养老金长达11年的案件,一次性成功追回被骗养老金近20万元:由于退休老人逝世后,家人隐瞒未上报继续冒领养老金。同时,自《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天津市社保中心已立案查处骗保案件1512起,涉及骗保人员2647名,判刑收监71名,追回被骗社保基金近2000万元。
无独有偶,据中国吉林网等多家媒体报道,2014年,吉林省长春市社保局通过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和信息比对累计查处冒领养老金人员1464名。
从医疗保险资金欺诈来看,主要是医疗方和个人之间合谋,虚报医疗费用,吕学静介绍,普遍的做法是:加强信息化、实时监控,但中国地区发展不平衡,一些偏远地区的管理的水平和力度都达不到上述要求。
相对于个人的社保欺诈而言,机构与机构之间勾结欺诈社保资金的问题可能应引起关注。
朱俊生称,一些社保机构和其他机构联手套取社保基金,一般采取的手段以医保为例,医保资金是医保中心和医院之间进行结算,如果医保中心和医院勾结的话,可以虚报很多的医疗费用,然后把资金转移走进行分账,这个问题有一些典型的案例。
“折射出我们整个社保在体制内相互的约束非常有限,这种运营体制比较容易滋生腐败,应该在经办上进行市场化”,朱俊生认为,养老保险有结余,其他保险基本上都是现收现付制,理论上不应有太多结余,很多政府部门把社保基金结余当成一种政绩,而统筹层次比较低,使得结余资金分散在全国上千个机构手中,造成较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