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深交所日前组织编写并发布了《创业板规则汇编》和《创业板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以下简称“《规则汇编》”、“《董秘手册》”),旨在方便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系统学习、掌握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规则和知识,提升董事会秘书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同时,也可以更好的指导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指出,深交所一直积极推动创业板改革发展,密切关注市场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创业板差异化监管制度和措施,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未来深交所将按照 “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要求,继续深化创业板改革,不断提高市场服务核心能力和监管透明度,努力服务资本市场和国家发展战略全局。(姜 楠)
深交所首只优先股成功发行
今日挂牌转让
本报讯 12月9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以下简称“宁行优0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转让,这是自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首只在深交所成功发行并挂牌转让的优先股。
宁波银行自2014年起启动优先股筹划工作,于2015年5月29日取得银监会批复,10月27日取得证监会批文,此后,公司高效推进优先股发行及挂牌转让工作,于11月11日完成发行、11月16日完成缴款、12月9日挂牌转让,成功实现资本工具创新突破,成为国内城市商业银行中第一家成功发行优先股的银行。
“宁行优01”发行规模为48.5亿元,主体和优先股评级分别为AAA和AA,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共13家机构投资者参与申购,第一个计息期的票面股息率为4.6%,融资成本较低,有利于公司补充资本、缓解融资压力。(姜 楠)
中上协呼吁针对不同企业特点
区别对待套期保值准则使用限定条件
本报讯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郭润伟日前在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和中国期货业协会联合主办的“2015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论坛”上表示,过去的一年,国内外经济环境更加复杂,各类大宗商品和金融资产的价格波动更加频繁。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使用期货及相关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这既是企业稳健经营的内在需要,也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越来越深的形势下,企业需要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进行风险管理的外部驱动。
从实务层面上,他呼吁,有关部门能够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特点,对于套期保值准则使用的限定条件进行区别对待,以使企业的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更加顺利开展,相关财务指标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实质。
他最后表示,今后工作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将进一步加强同期货业协会及各期货交易所的合作、共同指导,协助上市公司更好、更有效地利用期货市场,规避市场风险,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