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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息抵扣”?专家称短期实现可能性不大

2015年12月04日 17:24    来源: 北京晚报     赵莹莹 J201

  以万科为代表的房地产股两日来集体上涨,将“房贷利息抵扣”的传言推得甚嚣尘上。网络上,开心的购房人开始计算抵扣的利好,可也有人质疑这是给有钱人变相减税,有失公平。对此,记者采访的税法专家表示,房贷利息抵扣的政策,2年内落地的可能性不大。

  何为房贷利息抵扣

  抵扣1200元等于四次降息

  新的传言立刻在网络上引起了关注,有房的“房奴”热烈的讨论,房贷利息究竟能减多少税。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在中央提出去库存的政策导向后,房地产相关监管部门其实一直在酝酿新的政策。对于购房者来说,房贷利息抵扣就相当于变相降低了购房成本,一旦落实,对于楼市确实是重大利好。

  记者假设购房者A在北京购买了一套250万元的普通住宅,首付50万元,剩余200万商业贷款30年。按照最新的4.9%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等额本息的方式,所需要支付的利息款约为182万元。记者以均分到30年中计算,每月的利息金额为5055.5元。

  假设A每月收入2万元,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四金都按照北京市的规定比例交,四金总额为3309.67元。按照目前的个税政策,A每月应纳个税为2292.58元。

  如果,房贷利息也能抵扣,A每月能多抵扣5055.5元,仍按照目前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政策计算,则A每月应纳个税为1071.97元,相较2292.58元减少了1220.87元。这个减少额,约等于连续四次降息。

  所谓房贷利息抵税,一般而言,是指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再计征个人所得税。

  将房贷利息计算进家庭负担的说法,背景是正在进行的个税改革。今年5月8日,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曾公开表示,下一步个税的改革方向是,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

  12月2日,有媒体报道,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贾康表示,有关房贷利息抵个税,研究方面确实有这个方向,具体的时间还不能确定。这一言论,立刻成为新一轮“房贷利息可以抵扣”传言的源头。

  给有房族减税存争议

  然而,和赞成声音一样热烈的,还有质疑的声音。实名认证为财新网专栏作家的刘胜军在微博中提出反对。“无论以什么指标衡量,如今一线城市房价已飙升到离谱水平,进一步刺激将加快房地产泡沫崩盘。而且,房贷利息抵个税,相当于只给有房族减税,会加剧无房者相对贫困。”

  刘胜军所提出的“只给有房族减税”,得到了一些网友的响应。网友“天堂病毒GZY就表示, 这个抵税方案其实变相把房子库存清掉,没有长远用途,没钱买房还是没钱买房。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朱为群也表示,由于房贷利息抵税属于个税中专项扣除,不是普遍性扣除。有人有房贷利息,有人没有,不同人的房贷利息又有多有少,因此涉及公平性问题。

  抵扣落地2年内不可能

  “目前的个税改革,主要是建立分类与综合结合计征的新方向,房贷利息抵税只是涉及个税改革中计税算法的一个小项。”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告诉记者,未来个税改革中,要考虑到纳税人的基本生计需求,而基本住房的房贷利息、抚养、教育都是生计需求的一个方面,是应该予以税前抵扣的。

  不过,在施正文看来,由于个税改革涉及面很广,“牵一发而动全身”,推动的阻力不小,从目前看两三年内都不太可能落地。而个税改革的方案不落地,利息抵扣也不可能实施。

  “当然,抵扣还要考虑到公平性的问题。”施正文告诉记者,房贷利息的抵扣绝不是无限制的抵扣,只有确实属于纳税人基本住房的利息支出,才能纳入抵扣范围,“所以,我认为要从房屋类型、房屋套数、贷款成数等多方面给出规范,举个例子,虽然你只有一套房,但这套房面积300平方米,那恐怕不能说是基本生计需求。”

  本报记者 赵莹莹


(责任编辑: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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