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有统计显示,截至11月底,今年以来已经有超过百只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创下2011年以来同期的最高记录。在央行不断降息降准的大背景下,银行理财业务似乎也遭遇着“寒冬”。那么,为什么会有近百家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购买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银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是指银行方面在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时,就向投资者返还本金和相应的受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仍然是按照预期收益率计算,但由于天数的缩短,使得投资者最终的整体受益金额下降。比如,有广东的投资者表示,本来理财产品的到期时间是今年12月27日,但是银行通知提前终止了该产品,实际到期日是10月29日,比原来少了59天。”虽然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保持5.5%不变,但时间缩短了从而导致实际收益下滑。
记者在广州实地走访了工商银行,对于提前终止权,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指有些品种银行会有提前终止权。但是在购买的时候,银行会在说明书上披露。如果没有披露,就不会终止。客户可自己申请赎回。
这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工行暂时还没有出现理财产品没到期但被银行单方面的终止。
据了解,今年以来已有逾百只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创出了2011年以来的同期最高纪录。这一数字甚至超过往年的两倍。这其中既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有国有大型银行。从产品存续期来看,提前终止的产品主要集中于“1至3个月”、“3至6个月”、“6至12个月”和“24个月以上”这几种产品中。从产品收益类型看,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最多,达到45只。为什么会出现银行理财产品今年“扎堆”提前终止?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一是受到央行连续降准、降息,市场资金面不断宽松、基准利率不断下行的影响。原因之二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整体收益率出现下降。如果从银行角度看的话,它可能也要防止受益出现倒挂。
在北京,记者也走访了北京银行和锦州银行两家地方银行,对方都在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明确有提前终止产品的风险和可能,工作人员表示有提前终止的可能性,如果产品运行遇到更大的风险,肯定会提前终止。银监会规定,每家银行都要写。
在锦州银行的产品说明中写到,如果因为市场原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重大调整、不可抗力等情况提前结束理财产品,银行方面将提前三个工作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投资者。同时,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正是有了这样的条款,才使得投资者在理财期限缩水时,处于“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尴尬境地。
对此,郭田勇表示,关键要看理财产品的协议是如何签订的,相关条款应该是双方协商均可接受条件下签署、生效的,因为理财产品它是一个投资协议,终止就等于是某一方单方面修改契约。修改契约,得到对方同意就可以。如果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修改契约,这恐怕是有问题的,但是只要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就没有问题。
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除了关注收益率,还要看清产品说明和相关协议,正视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并且合理配置个人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投资结构。未来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趋势将是怎样的?
郭田勇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之下,央行仍有进一步调整存款利率的空间,因此不排除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进一步下降的可能,未来在短期内会收益率会进一步下行,因为现在基准利率的水平还是没有达到最低点,所以从趋势上看,继续下行这种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大概还要半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