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钟国斌)上交所昨日公开谴责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汪晓秀等相关责任人。经上交所查明,皖江物流存在虚增收入与利润、披露数据不真实及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等违规行为。
上交所信息显示,皖江物流2012年、2013年年报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其中,合计虚增收入91.55亿元,合计虚增利润4.9亿元,导致相关财务数据严重失实;公司巨额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对外披露,情节恶劣。上交所决定,对时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汪晓秀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五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监、高管理人员;对皖江物流及公司时任全体其他董、监、高予以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