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汇利 A 、 汇 利 B 份
额恢复交易及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
《富国汇利回报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本基金基础份额为 “ 富国汇利 ” ,
代码“161014” )以每个封闭期首日 为折算基准日,首个封闭期首日即为 2015
年11 月 13 日,对该日日终登记 在 册 的 富国汇利份额办理份额折算和分离业务。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 (场内简称: 汇利 A, 基金份额
代码:150020 )和富国汇利分回 报 级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场内简称:
汇利B,基金份额代码:150021 ) 将于2015 年11 月17 日上午 10:30 复牌。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2015 年11
月17 日汇利A、 汇利B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 价为2015 年11 月16 日的汇利A、
汇利B 的份额净值 (四舍五入至 0.001 元) , 即分别为1.000 元和 1.000 元。 2015
年10 月 14 日的汇利A、汇利 B 的 收盘价分别为1.094 元和1.483 元,与2015
年11 月 17 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 ,2015 年11 月17 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
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
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1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