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11月13日从证监会周五例行发布会上获悉,证监会于近期对主板(含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进行了合并修订,确立了分层次的信息披露要求和风险披露要求,提倡语言浅白,实现信息“易懂”。
一是确立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理念。突出重点内容,实现信息“有用”,凡是对投资者决策重要的信息都要位置提前、内容上要重点突出,层次上要分明;凡是投资者不关心或者以前年度披露过的冗余信息,都要增加索引、大幅简化或删除。提倡语言浅白,实现信息“易懂”,鼓励清晰易懂、通俗浅白的语言,避免过于复杂、专业化和不必要的数据,减少冗余信息。
二是构建分层次统一的信息披露框架。将原有主板和创业板年报准则进行有机整合,形成统一的年报准则。引入退市公司的专项披露机制,增加了主动退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相关主体股份限制减持、退市整理期的披露要求,并按照重大性原则,分别在年报正文、年报摘要和退市情况专项披露报告中予以体现。
三是兼顾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和商业秘密的现实因素。考虑到过度的信息披露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商业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引入“不披露即解释”的商业秘密豁免披露规定,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增加了信息披露的弹性和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