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双11”狂欢到平时网购业务的不断扩大,互联网正在改变中国人的消费习惯和消费观念。网购之所以被各类人群所喜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网购商品的结构越来越合理、品种越来越齐全、服务越来越周到,且价格要比实体店便宜很多。不仅如此,互联网金融带给消费者的便捷服务,也在另一个层面改变着中国人的消费观念。
众所周知,美国居民的消费意识非常强,观念也是超前的。因此,消费对美国经济的拉动作用也非常强。严格地讲,消费已成为决定美国经济走向的最主要的力量。美国经济能够率先复苏,也是居民消费起到了关键作用。正是居民消费拉动了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带动了就业的好转,又进一步拉动消费,形成消费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与美国等国家相比,中国人长期养成储蓄的习惯。在经济发展平稳、价格稳定的情况下,这样做还不至于使手中的钱贬值。但是,如果经济的波动性大了,通货膨胀严重了,对广大居民特别是工薪阶层来说,存钱就意味着货币贬值,就意味着购买力的下降。不仅如此,整个社会资源的周转效率也非常低,社会财富的乘数效应难以形成。
以“双11”购物狂欢为核心的“互联网+消费”,给了我们一个启示,那就是中国的消费潜力是巨大的,只是没有找到打开消费通道的钥匙。而“互联网+消费”,则有可能是让中国人改变消费习惯、转变消费观念的一个极为有效的手段。如今,互联网已经在改变居民消费习惯和观念,这样的改变不能永远依靠广大居民,而应当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互联网消费、网购等新兴消费业务提供支持和帮助。
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应当有超前的思考与谋划,在改善消费环境方面创造更多的条件,提供更大的支持。首先,要深刻地认识到“互联网+消费”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对发挥消费拉动经济作用的重要性。其二,要在政策上给予最大力度的支持,特别是在税收政策上。其三,要大力支持互联网公司和商家积极寻找新的消费热点,创造可以有效拉动消费的新方法、新手段、新平台,使消费的原动力越来越强。最后,也要在维护消费市场秩序、规范“互联网+消费”行为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对各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严惩。
对互联网公司和商家来说,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坚守诚信、确保信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产品质量。一方面,不让假货挑战消费底线、损伤消费热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阻止假货进入“互联网+消费”平台。另一方面,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也只有这样,才能刺激消费,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