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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新回报: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5年11月12日 12:1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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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康 新回 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放 日常 转换 业务 的公 告

  公告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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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 告 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7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9 月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 年 11 月 1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 年 11 月 1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A 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798 00179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 转换 是 是

  2 日常 转 换业 务 的 办 理时 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 常转 换业 务

  3.1 转 换 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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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构成。 其中: 申购费补差收取具体情况,

  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费率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具体公式如下:

  转换费用= 转 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费补 差

  转出金额= 转 出基金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金 额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 转 出金额 –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 转入金 额 ×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 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 转入金额 ×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 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 转 出基金申购费

  申购费补差= 转入基金申购费- 转出基 金申购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申购费补差=0

  转入净金额= 转出金额- 转 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 净金额/ 转 入基金当日基金单 位资产净值

  本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 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办理基金 转换业务的具体费率优惠情况, 请以届时本基金管理

  人另行公告为准 。

  3.2 其 他 与转 换 相 关 的事 项

  1 )基金转换 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已募集和管理的 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 , 基金代码:001477 ;

  B 类,基金代 码:001478)之间的转换。

  注:对于本基金 C 类基 金份额 的 转换业务,目前投资人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直销中心柜台

  办理 。如有变化,请以本基金管理人 最新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2 )基金转换 业务规则:

  ① 基 金转 换只 能 在同 一销 售 机构 进行 。 投资 人申 请 转换 的两 只 基金 须为 同 一基 金管 理人管理

  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的、经基金管理人公告可以互相转换的基金。

  ②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 T 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

  ③ 投 资人 办理 基 金转 换业 务 时, 转出 方 的基 金必 须 处于 可赎 回 状态 ,转 入 方的 基金 必须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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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④ 基 金转 换遵 循 “先 进先 出 ”的 原则 , 经转 换后 的 基金 份额 持 有时 间从 转 换确 认日 开始重新

  计算。

  ⑤ 基 金转 换只 允 许在 前端 收 费基 金之 间 或者 后端 收 费基 金之 间 进行 ,不 能 将前 端收 费基金转

  换为后 端收 费基金 ,或 将后端 收费 基金转 换为 前端收 费基 金。货 币市 场基金 与其 他类型 基 金 间 转

  换可不受收费方式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原则,并公告。

  ⑥T 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 T 日规定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撤销。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对 投资人

  的 T 日转换 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于 T+2 日可 查询转换申请确认结果。

  ⑦ 投 资人 提交 申 请的 基金 转 换份 额不 超 过投 资人 在 该销 售机 构 交易 账户 下 的基 金份 额可用余

  额。 投资人 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最低转换转出 份额为 1000 份, 转换转入份额不限 。 如投资人 转 换

  后该交 易账 户基金 份额 余额低 于基 金管理 人规 定的单 个交 易账户 最低 持有份 额, 注册登 记 机 构 将

  投资人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⑧ 当 发生 巨额 赎 回时 ,基 金 转出 与基 金 赎回 具有 相 同的 优先 级 ,基 金管 理 人可 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定 来决 定全额 转出 或部分 转出 ,并且 对于 基金转 出和 基金赎 回将 采取相 同的 比例确 认 , 在 转

  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3 )暂停基金 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 金 转换 视同 为 转出 基金 的 赎回 和转 入 基金 的申 购 ,因 此有 关 转出 基金 和 转入 基金 暂停或拒

  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 现法 律、法 规、 规章规 定的 其它情 形或 其它在 《基 金合同 》 、 《招 募说 明书 》 已 载明并 获 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4 基 金销 售机 构

  4.1 直 销 机构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泰康人寿大厦 7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泰康人寿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传真:010-57697399

  联系人:曲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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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10-57697547

  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

  4.2 其 他 销售 机构

  (1 )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继伟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 )上海天 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3 号楼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 )上海好 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26 号楼 2 楼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 )浙江同 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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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 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 )和讯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 厦 1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 场 E 座18F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21-20835879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投 资 者可 以通 过 上述 销售 机 构办 理本 基 金的 相关 业 务, 具体 办 理程 序, 以 销售 机构 相关规定

  为准。

  基 金管 理人可 根据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 《公 开募 集证券 投资 基 金 运作管 理 办

  法》 、 《证 券 投资基 金销 售管理 办法 》和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等 的规定 ,选 择其他 符合 要求的 机构 销 售

  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5 其 他需 要提 示 的 事 项

  本公告仅对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

  明。

  销售机构对基金转换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请。转换业务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

  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 )查询或 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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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1895522) 垂询相关事 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11 月12 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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