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8月份,河南省税务系统严格落实相关政策,为小微企业减免各类税收37.4亿元。其中,11.5万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2.9亿元;214.8万户次增值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13.2亿元,166万户次营业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21.3亿元。
为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河南省国税局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税系统的“一号督查”事项,确保每一户小微企业“应享尽知”。为此,联合编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近60万册,免费送给每户小微企业。
焦作市马村区的王先生说,“税收扶持是企业发展的‘及时雨’”。他若不享受小微政策,今年二季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74万元,享受小微政策后,仅二季度就可减免所得税额1.04万元,减免幅度达60%。
河南省国税局局长孙荣洲表示,为让纳税人真正得实惠,河南国税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申报提醒,并对每户企业进行优惠政策“电子体检”和“扫描”,申报软件自动识别纳税人小微企业身份。为防止政策遇梗阻,河南省国税局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负责制”。依托12366热线和税务网站“局长信箱”受理纳税人投诉,及时跟踪服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