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及《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折算基准日,基金管理人将对聚盈 A 和聚盈 B 份额进
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聚盈 A 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基准日
聚盈 A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其赎回开放日的下一工作日。
本次折算基准日为 2015 年 11 月 11 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聚盈 A 基金份额。
3、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聚盈 A 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聚盈 A 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进行相应增减。
聚盈 A 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聚盈 A 份额净值/1.0000
聚盈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聚盈 A 的份额数×聚盈 A 的折算比例
用于计算折算比例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9 位,聚盈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计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在折算基准日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前聚盈 A 份额净值、聚盈 A 的折算
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聚盈 B 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基准日
每个运作周期终止日(正常情况下该日为聚盈 B 的开放日,T 日)的前 2 个
工作日(T-2 日)。
本次折算基准日为 2015 年 11 月 6 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聚盈 B 基金份额。
3、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聚盈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0 元,折算后,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聚盈 B 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进行相应增减。
聚盈 B 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聚盈 B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聚盈 B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聚盈 B 的份额数×聚盈 B 的折算比例
用于计算折算比例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9 位,聚盈 B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计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在折算基准日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前聚盈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聚盈 B
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400881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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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了解投资基金产品的业务规则和风险收益特征(可从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http://www.efunds.com.cn),从而选择合适的
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