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公司能量传播老总卷入贿赂犯罪
陈鲁豫、周立波、李咏无疑是电视节目里的名嘴,都是以犀利尖锐著称,不过昨天发生的一件事,阿疯真不知道这几位名嘴怎么点评和调侃。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5年11月3日上午9时,安徽广电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澎湃新闻报道提及,根据起诉书,张苏洲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累计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超过1600万元。而这1600万里面,竟然闪现着多家知名新三板挂牌影视公司老总的身影。
新三板小牛第一时间查阅了能量传播在股转系统的信息披露公告,并未发现该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信息披露,可合理推定,目前能量传播董事、总经理郭志成仍处自由状态。
郭志成,能量传播董事、总经理,能量传播挂牌新三板时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在能量传播挂牌时,郭志成持有能量传播530万股,占比7.43%。虽然郭并非第一大股东也并非明星大腕,但能量传播却因为明星股东赚足了眼球。转让说明书显示,陈鲁豫在能量传播任董事,持股325万股,占比4.56%;周立波在能量传播持股200万股,占比2.81%。真不知道,最新的《壹周立波秀》和《鲁豫有约》中,会不会提及安徽电视台前台长这桩案件,会不会提到自己参股公司老总涉嫌行贿,会不会……算了,新三板小牛脑洞不够用了,打住吧。
据能量传播披露,郭志成,1968年10月出生。1999年1月至2005年10月兼任凤凰卫视中国大陆节目总监;2005年11月至2009年12月兼任凤凰卫视节目发展总监;2004年10月至2010年10月任能量有限董事、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能量传播董事、总经理;2013年5月至今任能量影视(能量传播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7月至今任金麦文化(能量传播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
(能量传播总经理郭志成,图片来源新浪娱乐)
能量传播转让说明书同时披露称,郭志成在电视节目创意制作领域从业经验丰富,1991 年进入影视内容行业,长期从事节目创意策划和管理工作,曾成功创意《壹周立波秀》、《超级演说家》等多档栏目。系能量传播核心技术人员。
如果澎湃报道提及的郭志成向张苏洲行贿14万余元被查实,则郭志成很可能将被追究行贿罪法律责任,从而对能量传播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但奇怪的是,能量传播并未对郭志成涉嫌行贿的任何事宜予以披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而如果行贿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从能量传播目前未公告郭志成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可推测郭志成实施了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相关行为?根据公开信息,尚无法获知,只能认为,能量传播董事、总经理郭志成已经涉嫌行贿犯罪。最终国家司法机关将如何处置,还有待观察。
笔者同时注意到,郭志成同时是能量传播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能量(天津)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金麦(天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么郭志成此次行贿是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如果是单位行为,则可能涉嫌单位行贿罪,当然其个人仍然难逃刑责。
《刑法》规定,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需要说明的是,金麦(天津)文化传媒有限除了能量传播持股51%外,另外49%的股权由自然人李勇持有。能量传播挂牌新三板时的信息披露显示,李勇(李咏),原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曾主持《幸运52》、《非常6+1》等节目,曾多次主持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试行)》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十)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报告期内存在受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等。
截至本文成文之时,尚未见到能量传播任何关于其董事、总经理、股东郭志成卷入张苏洲贪污受贿案的相关信息披露。
另据新三板小牛检索,能量传播主要栏目《鲁豫有约》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在安徽卫视独家播出。能量传播主要栏目《超级演说家》是公司自主创意研发节目模式,制作并在安徽卫视晚间黄金时段播出。由李咏、陈鲁豫、林志颖、乐嘉等担任节目导师。
《超级演说家》2015年一月到三月在安徽广播电视台播出的营收为3301万元,占总收入比重为34.96%。
2014年度,《超级演说家》、《鲁豫有约》等栏目在安徽广播电视台播出的收入为7294万,占比18.29%。
2013年度,《超级演说家》、《鲁豫有约》等栏目在安徽广播电视台播出的收入为1.08亿,占比40.03%。
股转系统董事长杨晓嘉曾严厉表示,新三板可以包容创新、包容多元、包容不成熟,但决不包容违法违规。新三板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这一态度是坚决的、果断的。
新三板小牛的理解是,如果一家新三板公司涉嫌犯罪,自然不会被新三板容忍。如果违法犯罪只是个人行为,那自然将与挂牌公司无关。
(责任编辑: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