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作为改革创新的试验田,改革创新的结果也应当是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而非放大风险。
在本报日前报道中,曾谈到对于很多中小企业在登陆新三板之后,将“辛苦”募集的资金转嫁投资于二级市场、新三板、私募股权、高利贷等高风险市场做后续报道。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隋强在参加“金融街论坛”时告诉中华工商时报记者,目前有些新三板企业在整个在募集资金的使用投向方面,确实存在一系列问题。
新三板企业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高风险项目的行为,已引起市场的关注,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本是风险投资。二级市场风云变幻,一个不小心都可能满盘皆输,想通过主板市场赚的资金只是投机行为,何况募集资金本应是企业需要融资。
据了解,目前尚没有任何法规、规章或者规则对新三板公司的募资用途做出过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依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新三板公司自然就可以把募来的资金投向任何方向。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付明德介绍,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不同于新三板市场,对募集资金的用途是有明确规定的。据付明德介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主板管理办法)在第二章发行条件中,专门用一节的篇幅阐述“募集资金运用”。其中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除上述规定既对募集资金的运用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就是要用于“主营业务”,也对非金融类企业募集资金的运用做出了禁止性规定。
既然未做规定,三板公司当然既可以把募来的资金用于主营业务,也可以用于非主营业务,既可以投资于二级市场、新三板,也可以用来投资私募基金甚至发放“高利贷”。
对于这种探索,隋强谈到企业需要讲大的原则和方向,是遵守公司自制的原则,由公司本身来决定。
新三板企业普遍规模小、业务尚不成熟,在报道中,建议通过引入负面清单模式,对此隋强谈到对于目前也出现了个别公司把他的使用资金走向用于金融行业的投资,比如说炒股,对这个问题怎么看,存在一些过分的担忧,例如未来会学习A股市场,将募集资金应用于何地,履行相应的具体原则。
隋强谈到未来的大方向在于将募集资金在大的方向需要遵循公司制度,市场会教育它、束缚它、规范它。
隋强谈到,对于目前企业将定增资金应用于其他方面的问题,目前股转公司也在考虑建立负面清单的制度,对募集资金未能进入实体经济范畴的领域进行相关处理。
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终极目的是为实体经济服务,业界也有呼声希望新三板能够真正助推实体经济的有序发展,任何改革创新的尝试都不能背离这一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