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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平台三天两度更名

2015年08月12日 08:33    来源: 深圳商报     谢惠茜

  在股权众筹终于迎来监管之际,猝不及防的严查也随之而来。尤其监管文件中一句“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让不少众筹平台连夜改名。但就在这些众筹平台刚刚在平台名字里加入“私募”二字后不到一天的时间里,8月10日晚间,中国证券业协会再发文将《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中的“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又要改名了。”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说道。

  众筹平台纷纷连夜改名

  在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立了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后,股权众筹行业率先迎来了监管。

  8月7日,证监会表示,近日已致函各地方政府,将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部署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中介活动的机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平台上的融资者是否进行公开宣传,是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股东人数是否累计超过200人,是否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该纸核查一出,立即在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尤其是文件中一句“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让不少众筹平台纷纷连夜改名。

  深圳商报记者发现,就在该监管出来的第二天,深圳的智金汇平台和云筹平台已率先改名,其中智金汇已改名为“创业投融资服务平台”,而云筹则改名为“私募股权融资平台”。同时,不少众筹平台均纷纷向记者表示,为应对监管检查,他们都要在自己的平台名字上加上“私募”二字。

  但就在部分平台改名不到一天的时间里,8月10日晚间,中国证券业协会再发文调整《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个别条款,将《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项“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

  “这意味着我们又要改名了。”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他指出,以后“私募股权众筹”的平台将以“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的名义继续发展,因此预计平台的推广成本会增加许多,难度亦会增加。“因为虽然改名了,但股权众筹依然是个热词,而且广被大众所接受,所以我们在推广时还是必须买这个词,但成本就会变高”。

  “股权众筹”概念被重新定义

  “当下私募股权众筹平台确实面临集体改名的压力。”对此,京东金融副总裁、股权众筹业务负责人金麟在接受记者时表示。他指出,这是因为“股权众筹”的概念被重新定义了。

  “首先,从《指导意见》出台之后,‘股权众筹’一词已经变成一个专有名词。”金麟指出。他表示,过去多年来,“股权众筹”一词无严格定义,宽泛地指向“以股权为回报的众筹形式”。因此,现实中不论线上为主还是线下为主,不论主要针对专业投资人还是主要针对高价值C端用户,都可以和“股权众筹”这四个字搭上边。

  记者也注意到,早在2014年年底,证券业协会出台《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其隐含语境是将股权众筹划分为“私募”和“公募”两大模式。“私募”覆盖现有股权众筹实践,而“公募”则为非上市小微企业公开发行机制这一重大改革所预留。业内对于这一新术语体系很快接受,但证券业协会的征求意见稿始终未能正式出台。

  在前不久发布的《指导意见》中,术语体系开始发生重大切换。在《指导意见》中,股权众筹的定义被严格限制为“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其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也就是过去所称的“公募股权众筹”被重新定义为“股权众筹”,而过去所称的“股权众筹”,先是被拟定义为“私募股权众筹”,后最终被赋予了“私募股权融资”的专称。

  “而至此,此次整顿,一种意义上是新的官方术语体系终于正式贯彻执行,过去业内已形成习惯的词汇库需要重新规范和改写。”金麟说。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也向记者透露,从央行的指导意见、证监会本次核查文件及此次的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文件来看,股权众筹将重新被定义为是“公募股权众筹”,而“私募股权众筹”的说法未来将不再存在。

  而10日中证协的发文,将《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中的“私募股权众筹”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也进一步印证了监管层计划重新定义股权众筹的决心。

  未来股权众筹只留三家?

  从目前市场上看,取得公募股权众筹试点资格仅有平安、阿里、京东三家。那么,在股权众筹重新被定义为“公募股权众筹”后,是否意味着,其他未取得公募股权牌照的众筹平台都将被“一棒子打死”,市面仅存三家众筹平台?

  “虽然私募股权众筹平台面临集体改名的压力,这不意味着私募股权融资不合法。相反,我们预计《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为证券业协会《私募股权融资管理办法》的最终出台奠定基础,这一领域将变得有专门法规来进行监督规范。规范整顿是私募股权融资行业之福。”金麟指出,私募股权众筹过去一直绕不开“非法集资”这一红线。而从法理来说,非法集资罪名对公开、不特定、突破200人的募集行为的禁止,具备非常强的合理性。若变相突破上述限制,将可能造成金融风险的累积,对投资人、平台乃至于融资方都是不负责任的。

  “即使平台要改名,也不会对过去的业务有太大影响。”智金汇创始人杨溢也向记者表示,“证监会并非要一棒子打死股权众筹平台,只是在规范行业的发展,对于一些业务规范的平台来说反而是大利好。因为从去年开始,股权众筹平台数量急剧增长,行业中出现了良莠不齐的情况。公开宣传项目的融资、众筹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设立资金池,甚至在平台上进行自众筹的现象时有发生,而这恰恰是需要监管来规范的。事实上,证监会此前早已对股权众筹平台进行过多番调研,并未出现强硬监管的迹象。”

  杨溢也认为,证监会此次专项核查,很有可能是为股权众筹监管办法出台做铺垫。“我认为,在证监会对股权众筹的摸底式核查后,股权众筹的管理细则出台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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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众筹行业实迎利好

  近日,管理层接连出台股权众筹平台监管新规。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纷纷指出,这监管看似严格,但实际上对行业是一个利好。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从事规范的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的认证投资人中,超过一半为企业高管与基金合伙人以上级别,包括上市公司董监高、互联网公司高管、持续创业者以及律所、投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等,他们都具有极强的独立判断能力和较高的风险承受、风险识别能力。因此,在政策对股权众筹门槛提高且要严查的基础上,这类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由于其暂时无需牌照、风险较股权众筹小很多,因此行业发展将迎来利好。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亦指出,当下普遍存在的众筹平台事实上都不在上述《通知》监管范围之内,只要“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严守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两条红线的话,将迎来行业利好,只是不宜再冠以“股权众筹”的名义而已。

  虽然业内普遍认为,众筹平台并不会被“一棒子打死”,并且将迎来利好,但他们也均指出,在此番严格的监管下,股权众筹的门槛将被显著提高,股权众筹平台行业的大洗牌将在所难免。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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