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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互利:关于办理基金份额到点折算业务的公告

2015年05月12日 08:14    来源: CE.cn    

  关于国 泰 信 用 互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办理 基 金 份 额 到点 折 算 业

  务的公告

  根据 《 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简称 “ 基金合同”) 关于 基金

  份 额 到 点 折 算 的 相 关 规 定 , 当 国 泰 信 用 互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进取份 额 ( 以 下 简 称

  “互利 B ”, 交易代码:150067) 的份 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1.600 时, 本基金 将进行 基金份额到

  点折算。

  截至 2015 年5 月11 日, 本基金 互利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 1.604 元, 达 到基金合同规

  定的基金 份额到点折算条件。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本基金将以 2015 年5 月12 日为 基准日办理 基金份额到点折算业

  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 到点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5 年5 月12 日。

  二、基金份额 到点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到点 折 算 基 准 日 登 记 在 册 的 国 泰 信 用 互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基 础 份 额

  (以下简称 “信用互利”, 场内简称: “国泰互利”, 交易代码:160217 ) 、 国泰信用互利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份额(以下 简称 “互利 A ”,交易代码:150066 )和互利 B 份额。

  三、基金份额 到点折算方法

  国泰 互利份额、 互利 A 份 额和 互利 B 份额按照 《基金合同》 “第二十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 ”

  规则进行 基金份额到点折算。

  ①折算前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 获得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分配。 折算不改

  变 信 用 互 利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资 产 净 值 , 其 持 有 的 信 用 互 利 基 金 份 额 份 额 净 值 折 算 调 整 为

  1.000 元,份 额数量相应折算增加 ;

  ②折算前的互利A 持有 人, 以互利A 的约定收益, 获得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分配。

  折算不改变互利 A 持有 人的资产净值, 其持有的互利 A 份 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 份额数

  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场内份额 ;

  ③折算前的互利B 持有 人, 以互利B 的约定收益, 获得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分配。

  折算不改变互利 B 持有 人的资产净值, 其持有的互利 B 份 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 份额数

  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场内份额。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 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 视为未改变基金

  份额持有 人的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①信用互利基金份额、互利 A 、互 利 B 的份额 净值折算调整如下:

  到点折算日折算后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1.000 元

  到点折算日折算后互利 A 的份额净值=1.000 元

  到点折算日折算后互利 B 的份额净值=1.000 元

  ②信用互利基金份额、互利 A 、互 利 B 的份额 数量折算调整如下:

  A :信用互利 基金份额份额数量折算调整:

  本基金先计算 “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折算比例” , 再计算 “到点折算日折算后信用互利基

  金份额的份额数” , 将到点折算日折算后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计算

  公式如下:

  其中: 到点折算日基金份额数量, 是指到点折算日折算前信用互利基金份额、 互利 A 与互

  利 B 份额数 量之和。

  “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折算比例”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9 位。

  场外 “到点折算日折算后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的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场内 “到点折算日折算后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的计算结果中, 不足 1 份的零碎份 ,

  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 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 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

  计份额分配完毕。

  到点折算日折算前的场外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按前述折算方式, 获得新增场外信

  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分配。 到点折算日折算前的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按前述折算方

  式,获得新增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分配。

  B :互利 A 、 互利 B 的份 额数量折算调整

  本基金先计算 “互利 A ( 或互利 B ) 的 折算比例” , 再计算 “ 互利 A (或互 利 B ) 的约定 收

  益折算为 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将到点折算日折算后互利 A ( 或互利 B)的

  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计算公式如下:

  互利 A (或互 利 B )的折算 比例= 到点折 算日折算前互利 A (或互 利 B )的份额 净值/1.000

  互利 A (或互 利 B ) 的约定 收益折算为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 到点折算 日折

  算前互利 A ( 或互利 B )的 份额数×(互利 A (或互 利 B )的折算 比例-1 )

  到点折算日折算后互利 A (或互利 B ) 的份额数= 到 点折算日折算前互利 A ( 或互利 B )的

  份额数

  “互利 A (或 互利 B )的折 算比例”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

  “互利 A ( 或互利 B ) 的约定收益折算为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的计算结

  果中, 不足1 份的零碎份 , 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 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直到所 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业务办理

  (一) 基金份额到点折算基准日 (即 2015 年5 月 12 日) , 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 (含定期

  定额投资) 、 赎回、 转 换、 转托管、 配对转换业务; 互利A 和互利B 正 常交易。 当日晚间, 基

  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 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即 2015 年 5 月13 日 ) , 本基金暂停办

  理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 、 赎回、 转换、 转托管、 配对转换业务, 互利 A 、 互利B 暂停交易。

  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 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即 2015 年 5 月14 日 ) , 基金管理人将

  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 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 当日, 本 基金恢复办理申购 (含

  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互利 A 、互利 B 将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 小时,并于 2015 年5 月14 日上午10:30 复牌。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 年 5 月 14

  日互利 A 、互利 B 即时行 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 5 月 13 日的互利 A 、 互利 B 的基 金份额

  参考净值( 四 舍五入至 0.001 元) ,2015 年 5 月 14 日当日互利 A 、互利 B 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

  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重要提示

  1 、本基金互利 A 、互利 B 将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 全天暂停交易,201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并于 2015 年 5 月14 日 上午 10:30 复牌。

  2 、本基金互利 A 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 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互利 A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 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 互利 A 份额变

  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 互利 A 份额与 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信用 互利份额, 因此原 互利

  A 份额持有人 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此外, 信用互利份额为 债券型基金的基础份

  额, 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 因此原 互利 A 份额 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 、本基金互利 B 份额具 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 相对较高的特征。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互

  利 B 份额持 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 由持有单一的 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 互利 B 份

  额变为同时持有 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 互利 B 份 额与 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 信用互利份额。 不定期

  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 相应地, 互利 B 份额净 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

  度也会大幅增加。

  4 、由于互利 A 份额、互利 B 份额折 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互利 A 份额 、 互利 B 份 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

  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 、原互利 A 份额、互利 B 份额持有人 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 国

  泰互利份额分拆为 互利 A 份额、互利 B 份额。

  6 、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互利 A 份额、互利 B 份额、 国泰 互利份额的场

  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 (最小单位为 1 份) , 不足 1 份 的零碎份, 按各个零碎份

  从大到小的排序, 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 , 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

  毕。 持有极小数量 互利 A 份额、 互利 B 份额、 信用互利份额的持有人, 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

  国泰互利 基金份额的可能性。

  7 、互利B 份 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与折算条件 1.600 元 可能有一定差异。

  8 、 投资者若 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请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021-31089000 或登录本公 司网站 www.gtfund.com 获 取相关信息 。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

  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12 日

(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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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互利:关于办理基金份额到点折算业务的公告

2015-05-12 08:14 来源:C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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