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与民族证券和解
2015年02月13日 07:50
来源:
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刚刚就月底改选董事会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昨天,因年报审计而对簿公堂的方正证券和民族证券也双双和解。方正证券昨天发布公告,公司同全资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及其三名董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公开信息显示,2014年12月15日,方正证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及其相关责任董事赵大建、徐子兵、杨英,请求法院判令民族证券及其上述三名董事执行方正证券股东决定:立即聘请方正证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民族证券年度审计工作,并立即配合天健事务所进场审计民族证券财务状况。
根据方正证券昨天发布公告显示,2015年2月10日,公司同民族证券及其上述三名董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各方同意,由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民族证券的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由天健事务所对中准事务所的审计结果进行复核。
此外,民族证券应根据其章程规定完成内部程序,就聘请中准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作出董事会决议并提请方正证券审议,同时就同意天健事务所进行复核的事宜以及天健事务所的进场、配合事宜向方正证券进行书面确认。对中准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和天健事务所的复核工作,民族证券及其三名董事应履行相关配合义务。
(责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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