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子基金募资不得低于1.5亿元

2014年12月01日 07:53    来源: 经济导报     吕文

  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日前出台并实施。按照规定,新设立子基金欲申请引导基金出资的企业,应在山东省境内注册,且投资于山东省境内企业的资金比例一般不低于子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80%;每只子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其中申请者为投资企业的,其注册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办法》同时规定,申请者应当确定一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作为拟设立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在中国大陆注册,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责任编辑:康博)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子基金募资不得低于1.5亿元

2014-12-01 07:53 来源:经济导报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