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平台剥离政府融资功能 城投公司加速转型
在国务院加强地方债管理的背景下,以城投公司为代表的融资平台开始加速转型。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安徽、江苏等地的城投公司已经拉开改革改制大幕,虽然各城投公司的转型方式不同,但回归市场化仍然是主流。
中债资信发布报告称,未来地方政府严格执行地方债管理意见,城投公司的转型将由量变转向质变。
即剥离传统的公益性项目投融资职能,转向以经营性业务为主,其偿债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身经营,而非政府信用。
江浙城投公司加快改革
10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明确政府债务的融资主体仅为政府及其部门,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切实做到谁借谁还。
剥离之后,平台公司不能以政府的名义举债,政府也不能提供担保。而过去长期以来担任政府融资重任的融资平台或回归市场,或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在此背景下,地方融资平台的改革就显得较为紧迫。
事实上,在《意见》出台前,国家及有关部门就出台了相关政策清理和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城投公司为主的地方融资平台开始了漫长的转型之路。而就目前安徽、江苏、浙江等地城投公司出台的改制方案和实践来看,“市场化”和“实体化”是不少城投转型的主要方向。
据《经济参考报》7月报道,江苏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最近对新区城投公司提出了市场化改革方案:不仅公司名称已经向工商部门提请变更,以淡化其地方融资平台色彩,公司的领导层也彻底脱去了公务员身份。更为核心的是,其改革方案提出,“加快实现由贷款主体向产业经营实体的公司化转型,加快实现以项目建设为导向的融资建设平台向以投资经营为目标的金融控股型集团转变”。
与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类似,安徽亳州的三家地方城投公司目前已整合并转制成地方国企,改制后的公司名叫建安投资控股集团。建安控股的未来方向主打房地产、市政建设、文化传媒、金融等五个板块。按当地官方的说法,“这是一个市场化、企业化的全新的企业,彻底告别了融资平台的身份。”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长王雍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融资平台的改革方向是把政府行为和商业行为区分开,目前江浙一带城投公司改革走在较前列,基本摸索出了几种模式:有的改造成纯商业平台,有的改造为综合型的公司。
王雍君认为,既然剥离了城投公司的政府融资功能,治理的结构就需要建立起来,得进行公司化运作。
增加平台造血功能
在各地城投公司转型改制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是,城投公司的债务如何解决。
根据2013年政府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列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城投债1.1万亿元,约占同期城投债余额的50%,今年10月8日,城投债余额达到3.59万亿元。
王雍君说,城投债本身是公司债务,只不过与地方政府连带在一起,政府会承担一定的责任。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如果有担保责任城投公司出了问题,政府要担责。“现在需要划清政府和城投公司责任,只要没有连带责任,就不用管。”
需要关注的是,地方债细则对城投债的分类,剥离了那些未被列入地方政府性债务。而在融资环境有所收紧的背景下,这些城投债将面临一轮偿债高峰期。有学者担忧,如果政府不救,很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都会出现债务违约,很多城投债会大跌、逾期、违约,甚至成为坏账。
不过,一些城投公司目前的造血功能也在加强,根据中债资信统计数据,2011~2013年样本城投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由1712.22亿元增加到2295.47亿元。中债资信评级高级分析师霍志辉表示,城投公司逐步增加经营性业务,增强了其自身的造血功能。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对以前主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建设的项目,规范后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对商业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要与政府脱钩,完全推向市场,债务转化为一般企业债务;二是对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公益性项目,要积极推广PPP模式,其债务由项目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举借和偿还,政府按照事先约定,承担特许经营权给予、财政补贴、合理定价等责任,不承担偿债责任;三是对难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确实需要政府举债的公益性项目,由政府发行债券融资。
中诚信国际分析师李燕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为增强融资平台公司的偿债能力,地方政府已将一部分的优质资产注入到融资平台公司,为融资平台公司利用这些新型融资工具提供了便利。
(责任编辑:马欣)